索引号M001/2024-0116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28 09:56:49
统一编号ATLD01-2024-00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24〕9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越剧传承发展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进越剧传承发展深化改革方案》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加快推进越剧传承发展深化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20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的通知》(浙文旅艺〔2023〕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推进越剧繁荣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大力振兴越剧艺术,强化越剧是桐庐特色、桐庐品牌、桐庐魅力的工作理念,努力推动越剧事业人才辈出、越剧创作精品涌现、越剧市场不断拓展,实现“出人、出戏、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软实力。

二、发展目标

通过努力,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积极探索越剧传承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新举措,引育一批越剧名家明星;促进越剧创作精品涌现,获得国家级权威奖项;加快推进越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建成越剧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将越剧艺术打造成为重要的文化标识,成为我县文艺精品高地建设的标志性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越剧传承发展重点平台建设。

1.加大从业人员及惠民演出保障力度。基本支出补助:按照每年度县级部门预算相关标准核定,在岗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全额保障;每年安排设备更新及维护经费;每年安排470万元补助县内演出(含“一村一戏”越剧惠民演出、文化下乡等)。同时探索各种有益越剧发展的经营模式,向外拓展越剧市场,不断扩大影响力,提升桐庐越剧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

2.理顺越剧演艺类公司管理机制。理顺越剧演艺类公司和县越剧传习中心的合作机制,健全越剧演艺类公司运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分配激励制度和人事制度,激活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依法委托演艺公司经营管理桐庐剧院,由县文旅集团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每年安排相应经费用于桐庐剧院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县文旅集团、县文广旅体局)

3.推进越剧艺术培训班建设。以原五年一届的演员培训班为基础,以“梅花奖人才辈出的越剧摇篮”为目标,与县教育局、杭州越剧艺术研究会等联合办学,在县内职高开办越剧艺术专业班级,分设越剧班、舞蹈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课时费及部分教学教具购买等,加快打造培养越剧新苗的平台。(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广旅体局)

4.深化越剧网络体系建设。加快越剧村镇、“越美桐庐”戏曲广场建设,与杭州越剧艺术研究会、越剧名家工作室等高层次越剧学术研究机构深入合作,推动桐庐越剧艺术研究发展。加快越剧特色文化镇村培育,夯实越剧文化艺术根基。推动越剧艺术进校园,培育校园戏曲社团发展。发展基层越剧协会组织,壮大越剧文化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二)扶持越剧精品剧目创作创新。

5.推动越剧精品创作。加大扶持创排优秀剧目力度,对年度做出特色贡献的人才予以表彰奖励,优先选派到国家、省、市各级研修班进修学习,激发演职人员、创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依托越剧名家工作室和杭州市越剧艺术研究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剧目创新排练工作,每年复排传统大戏每个给予奖励75万元、编排越剧原创剧目每个给予奖励150万元。(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6.鼓励各项舞台艺术类创牌夺奖。鼓励青年演员争创一流,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大奖和进入中国戏剧节、中国越剧艺术节、省戏剧节、省“新松计划”、全国“梨花杯”等各类高级别赛事或展演。剧目参加省、市比赛,获综合大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不重复计奖);人才新政和文化精品创作扶持等相关政策对相关奖项有规定的,按照从高原则执行,但不重复奖补。同一剧目当年度内获得各种奖项的,从最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奖。(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越剧人才培养和保障机制。

7.加大越剧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君山引凤”计划,加大紧缺型越剧人才引进力度,加强越剧名家工作室建设,培育越剧名家明星,对于符合条件的越剧人才予以落实相关其他条款,特别优秀人才(比如梅花奖演员)可以一事一议;对从外县市引进的越剧从业人员,明确其子女按照单位所在地学区就近进入相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就学。[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8.加强青年越剧人才的培育。创造条件编排新剧目,培养优秀演员,加大措施留住培养的越剧人才。设立越剧名家名师工作室,建立健全传帮带等越剧人才成长机制,以师带徒的形式,培养优秀青年越剧演员。每年安排20万元用于越剧人才培育的扶持。(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四)加快发展越剧文化产业。

9.加大对民间越剧社团剧团的扶持力度。引导组建公益性及经营性民间越剧剧团组织,成立越剧协会、戏迷俱乐部,制定行业标准,符合标准的剧团由主管部门进行授牌,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加大对民营剧团社团的扶持力度,每年适时组织全县社团剧团参加专业越剧培训,组织剧团展演或折子戏大赛,评比优秀演员,不断提高全县越剧剧团的专业性水平。结合文化惠民工程,每年在县公共文化专项资金中切出部分资金,面向民营剧团实施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工作,促进民营剧团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财政局)

10.加快越剧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越剧文化遗存资源,促进越剧艺术与旅游融合发展,以桐庐传统越剧村为基础,打造特色越剧文化村镇,发展越剧文化寻根旅游项目;推动越剧博物馆、越剧体验吧等越剧阵地建设,丰富越剧展示体验点位和越剧游学线路。大力开展越剧进景区、上游船、进宾馆、进民宿活动,推动越剧艺术与文化旅游资源有机融合。加大越剧艺术与旅游营销宣传结合,推动桐庐越剧“走出去”。[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桐庐越剧的推广宣传。

11.做好越剧生态保护建设。进一步加强桐庐越剧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推进越剧文化遗产保护、越剧文化空间保护、越剧文化生活保护、越剧文化产业培育、越剧文化品牌创建等五大工程,促进越剧文化的根植稳固,擦亮“桐庐越剧”金名片。[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12.加大越剧艺术的普及与推广。深入实施越剧惠民工程,大力开展送戏下乡、越剧艺术周等惠民活动。搭建越剧交流展示平台,举办越剧票友大赛、民营剧团展演等赛事活动。注重向青少年群体推广越剧文化,深入推进“越剧进校园”活动,每年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至少1场优秀越剧演出。鼓励学校结合音乐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戏曲教育教学,鼓励组织校园戏曲社团和兴趣小组,对组建的校园越剧社团给予一定补助。(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四、工作保障

13.设立越剧传承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管理办法,增加人员奖励、项目补助等条款,允许在专项资金中设立越剧人才引进奖励补助、突出贡献人员奖励、获奖展演奖励、人才培养资助、越剧文化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越剧推广奖励补助、越剧团创作补助、城市演出补助、设备添置补助等项目,对县委县政府人才新政未能涉及的事项进行补助、奖励。

14.争取设立越剧发展助推奖励基金。引入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助推桐庐越剧传承发展,积极争取有社会责任感、爱好越剧的企业家和社会人士支持越剧事业,设立相关企业或个人冠名的越剧发展助推奖励基金,对桐庐越剧的突出贡献者或相关项目进行奖励补助,全面激发越剧传承发展的积极性。

15.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认识越剧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把越剧事业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关心越剧从业人员,给予杰出人员必要的荣誉称号,提升越剧工作者的自豪感。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全县人民重视越剧、热爱越剧,在全社会营造关心越剧、支持越剧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4年4月25日起施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越剧传承发展深化改革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