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桐庐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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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助推高效能治理、守护高品质生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部署会上作交流发言。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得到新加强。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报告,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导向鲜明。分解落实桐庐县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点任务清单,组建督察小组对乡镇 (街道)和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协调机制,全方位落实杭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任务。我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共性、个性“两张清单”履职管理模式、“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重大行政决策数字化运行管理3个项目获评全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

(二)聚力“一号工程”,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创新局面。制定落实《桐庐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及7大专项行动,评选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最佳实践案例。挂牌成立全市首家集投诉监督、企业合规等职能于一体的营商环境监督和服务中心。纵深推进商业解纷“一件事”改革,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工作经验先后荣获9项市级以上荣誉。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全力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推进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编制视觉智能、磁性材料等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在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挂牌企业合规中心、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提供一线服务。持续优化“县乡一体”政务服务体系,329个事项下沉到镇村一级。积极推动“综合查一次”“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企业信用修复等多项机制落实落地。依托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全力做好知识产权服务、维权、转化“三件事”,工作经验获时任副省长王文序批示肯定。县行政服务中心上线小额专师“先建后验”数字应用平台,26个试点项目建设周期平均缩短15%,投资成本节约平均10%以上。“专师负责制”获评杭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三)优化行政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实现新改善。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桐庐县中医药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桐庐县农村村民建房人口、面积核定指导意见》等7项重大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成立县合法性审查中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县域实践”入选全市第二届“十大法治实践”,重大行政决策管理数字化建设协同推进机制获评全省揭榜挂帅项目典型案例。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或废止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开展备案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依法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及时报备率和审查通过率均达100%。

(四)严格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以先行样板定位破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办理30起全市首案,“扬尘治理监管一件事”获评省“监管一件事”优秀案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如县市场监管局成功查处一起亚运特殊标志侵权重大案件,获亚组委高度认可;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组织开展“绿剑”“雷霆”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县卫生健康局办理的某诊所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获市卫生健康执法十大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平台经济执法、涉企执法多头检查等各类案卷评查,推动问题整改200余个。强化队伍规范建设,成立杭州市首个综合行政执法实训基地,县司法局桐君司法所、县综合执法局分水中队成功创建全省“枫桥式”司法所、“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五)突出多元协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构建新机制。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250家人民调解组织,934名人民调解员的积极作用,各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4862起,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38亿元。建立“调裁诉援执”一体化协作机制,持续实施社会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效能评价。开展人民调解护航亚运专项行动,发挥共享法庭就地解纷优势,亚运期间仅用时3天,成功将一起涉马术运动员纠纷高效化解在诉前。建立律师市场化解纷工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全年共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0件,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纠纷诉前化解率提升至35.8%。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三方联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以案治本”。畅通行政复议主渠道,新任命县政府助理行政复议员10名,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案比不断优化。打造“复议+调解”办案新模式,全年行政复议案件调撤率56.6%,位居全市第一。

(六)确保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展现新成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183件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和156件政协委员提案。接受人大组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民健身“两条例”、噪声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认真落实反馈意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1件,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带头参加行政诉讼旁听庭审活动,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七年达100%。全县各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景区高风险项目安全隐患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公益诉讼工作,及时落实整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9件。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对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1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97条,减税降费、就业创业、养老服务、食药监管等33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到位,连续12年持续推进政府开放日、政民恳谈会活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强普法宣传,全民守法氛围呈现新气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不断拓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覆盖面。开展法治工作人员分层法治培训,组织开展二批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举办首届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班。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开展“法律十进”活动。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带,新建“浙里花开·桐心护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百江村宪法主题公园等法治阵地6个,县宪法文化公园入选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三大工程”,“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分别扩充至1457人、218人,新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26户,玉华社区、东门社区、仕厦村、深澳村、百江村5个村(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比如:部分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法治机构设置不健全,一岗多责现象较为突出;部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人员配置与面临的审查任务还不相适应,依法治乡(镇、街道)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单位落实行政争议化解“两高一低”整治要求不够到位,对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引发的复议诉讼风险预判不足,“一刀切”执法、执法程序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单位行政执法规范度还有待提高,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在监管协同、人员力量、能力提升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3年,桐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示范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等多次作出专门批示,有效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审议通过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规定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推动制定《2023年法治桐庐建设工作要点》,列明具体工作指标,压实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带头开展学法。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暨桐庐大讲堂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讲座。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县管干部轮训,首次赴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全县党政“一把手”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持续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年度共学法12次,引领各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三是推进述职述法。修订出台《2023年桐庐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成效实绩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年度述法,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述法。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杭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攻坚之年。我们将锚定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的目标,着力补短板、锻长板、固底板,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升级版”,为我县在奋力推进“两个先行”中打造县域标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县乡两级政府向人大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县乡两级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示范创建、法治督察重要作用,制度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办工作,加大对重大法治事件的督察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全面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二)以更优机制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实施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全面构建“全覆盖、清单化”的标准体系、“全闭环、一体化”的运行体系、“全方位、多元化”的保障体系。加强县合法性审查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纠错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数字化建设,推动实现数据全链条归集。落实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推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 1 名具有法学本科以上教育背景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三)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落实“增值化”执法改革理念,紧盯执法事项优化调整、协调指挥高效协同、行政执法提档升级、数字应用实战实效、执法队伍提能提质等核心任务,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县乡协作机制,推动“综合查一次”常态化在乡镇(街道)落实落地。构建行政裁量权“1+8”多元基准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权责事项清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报备和行业协会联系点等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监测发现、分析研判、预警通报、督办销号全链条闭环工作制度。

(四)以更高水平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深入开展以律师调解组织及民办非企业调解组织为主的市场化解纷,促使更多商事纠纷前端化解。积极建设“法治增值服务”体系,推动更多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法事项入驻县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配套制度机制,发布一批预防性合规指引。深化“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探索,实现轻微违法首违不罚领域增加、事项增加,推动“综合查一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持续为企业降压减负、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社区(村、校)法律顾问服务机制,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共享。

(五)以更强担当打造人民满意的过硬法治队伍。常态化组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持续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深入实施新晋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审查人员、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履职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等专项培训,提高法治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培育,注重选拔使用法律功底扎实、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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