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 02- 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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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局工作实际,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重点,提升文旅体行业监管效能。一是加强基础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严格履行常态化监管职责,以日常巡查抓覆盖,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交叉互查抓关键,通过“互联网+监管”的形式具体执行,对网吧、娱乐场所、景区(点)、星级酒店、旅行社、文保单位等文旅市场经营场所的经营、安全等日常工作做到全覆盖检查。2023年度,掌上执法激活率达到100%,出动检查5125人次,检查场所1657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3件,移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案件线索28件。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52次,其中本部门任务36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6次,共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抽查场所445家次,对已检查场所均做到检查保密、全程留痕、及时公示、整改到位。共计接收处理文旅市场投诉296件,其中旅游市场投诉处理283件,文化市场投诉处理13件,工作人员均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按规定程序将处理结果对投诉人进行反馈,收集投诉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专项整治,不断净化文旅市场环境。实施“同城联动、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执法联动机制,主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华数、交运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护航亚运、护航中高考、安全生产、禁毒宣传、网吧清网卫士、未成年人保护、垃圾分类、旅行社规范用车、夏季高危体育场所监管、老年人防诈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联合检查33次,检查相关文旅场所165家次,出动检查人员495人次,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指导或责令改正,并不定时进行复查,做到零死角、零容忍。

(二)推进依法审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主动与省、市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调整梳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是将日常监管与审批换证相结合。在日常检查中,对发现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单位,督促指导业主按时办理延续换证工作;二是简化审核条件和程序,提高许可证办理效率。通过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所需全部申报材料,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2023年,我局12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全面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容缺办”等服务举措。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平台办理行政许可办件34件。办结率和好评率100%。

(三)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由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坚持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特聘桐庐春江明珠律师事务所彭红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依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对我局的合同、协议、招标文书及文件进行法制审查。2023年共出具1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公平性审查意见,对40余份合同协议、招标文书进行法律审查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所有的公共事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网络平台,根据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办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双随机”抽查情况等信息。2023年以来共公布各类政务信息170条,其中行政许可1条,重点领域信息28条,其它类信息141条。

(四)有效拓宽普法渠道和普法受众,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相结合。线上通过文旅市场负责人微信群梳理发布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线下组织人员以进广场、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直面群众、悉心宣传。二是特殊时段普法和特殊人群普法相结合。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3.18文化市场法治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段,开展与之相配套的普法宣传活动。针对青少年、老年人两大特殊群体,通过送法进学校、送法进旅行团等方式,宣传老年人防诈骗措施,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三是专项普法和联动普法相结合。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全县网吧、娱乐场所、旅行社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邀请行业专家讲解旅行社规范用车、旅行社合同签订、文旅行业消防安全等行业法律法规,深入宾馆(酒店)宣传《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等专项法规。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后,执法人员较紧缺。与上一年度相比,日常巡查频次有所下降,目前文化市场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只有4名,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4名,面对全县近300家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文物单位,监管执法力量显得非常薄弱。二是执法监管合力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均有所调整,行业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便提高衔接配合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形成监管合力。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将法治建设融入我局各项重点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对重大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层层抓工作落实,促进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学习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三)依法履行决策程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本单位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并列入议题,按程序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制定、落实。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推动桐庐文旅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和法治化发展,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旅游新业态项目管理。制定旅游新业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委托专业的机构和团队,制定出台我县的旅游新业态项目行业标准。同时对《桐庐县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指导做好旅游新业态项目审查准入,做好源头管控。

(二)加强文旅市场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春节、寒暑假、国庆等节假日前场所安全、规范经营等对文旅市场开展检查,督促场所业主规范经营,杜绝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费。二是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新兴的酒吧、“足浴+KTV”、剧本杀等文化娱乐场所监督管理。

(三)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提升法宣效果。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利用“12·4”国家宪法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日集中开展宪法、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文明旅游、依法维权。二是不断提升日常普法水平。整合文化和旅游线上、线下法治宣传阵地,持续加强文旅法宣工作,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学习法律,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格局,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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