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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老年人改造需求,近期,浙江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对改造补贴范围、产品目录、申报流程等部分内容进行了新增和调整。
最高补贴2万元!
家里有老人的看过来注意!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有调整
综合目前网上申请情况县民政局对适老化改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再次提醒
《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
(点击查看)
于我县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申请流程
关于改造房屋的认定
改造房屋为老年人本人在桐庐的房屋即可,老年人长期居住的子女、孙辈,或承担抚养的亲属等产权住房均可以。包括产权房、农居房、廉租房、公租房。缺乏纸质证明的,采取承诺方式,后续县民政局安排人员上门核查。
需要注意:房屋改造过程中,只要材料设备到位,即可申请资金补贴。
关于入住机构的老年人
在本县自己或者子女有住房、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可以对其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如果只购买其他类产品,需要上传与其相关联的房产证明材料。但是不能用于对养老机构、医院的房间进行改造。
关于开具改造类发票问题
对于涉及施工改造的,物品和材料类发票、建筑服务费发票等符合税务要求的都可以,但在明细里,要有区分人工和材料的费用。涉及施工改造的主体为企业。
需要注意:1. 支付凭证收款方要与开具发票公司名称一致,不能支付给个人账户。2. 开具的发票抬头必须为老年人姓名。对“备注栏要有申购优惠码备案号”不再做硬性要求。
关于购买改造类产品后即可申领补贴的问题
涉及改造类的由老年人家庭先与企业签订改造合同,物品和材料购买齐全后,摆放在改造的相关位置进行拍照上传,县民政局安排人员入户审核后,走申领补贴流程,后期将改造完成照片补充上传。
需要注意:鉴于线上、线下购买智能马桶、普通马桶都能够提供免费安装服务,现将该两类产品由“改造类”调整为“其他类”,自10月16日起,不需要签订改造合同。
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县民政局电话0571-89545806、8954577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