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县财政局(国资办)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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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规定,近期我局针对2024年10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初步清理结果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众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的途径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及科室:桐庐县财政局办公室 方胤
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688号10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547681
邮箱:329949404@qq.com
意见征集地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8815.html
附件:附件1.县财政局(国资办)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清理县财政局(国资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docx
桐庐县财政局(国资办)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