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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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缅怀先烈、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2日,经桐庐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钟山烈士墓、五云山烈士墓2处列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