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民政局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实施桐庐县养老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11- 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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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64号)、《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杭民发〔2024〕53号)要求,实施我县养老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

桐庐县2024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标为140户(详见附件1),主要对象是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适当考虑生活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1.坚持失能优先。根据老年的身体状况和急需程度,优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实施改造。

2.坚持突出重点。结合老年人身体情况,重点解决老年人在如厕洗澡、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最基本、最迫切的需求,做到先施工改造,再配置辅具,让必备功能的生活设施更加安全、便利。

3.坚持尊重意愿。改造与否由老年人家庭自己决定,不强制实施,不做违反老年人意愿的事(见附件2)。

4.坚持因地制宜。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根据老年人居住的房屋条件进行有效改造,“一户一策”因地制宜加快推进。

二、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 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区分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 包。基础改造服务包8项内容,为必备功能。拓展改造服务包12项内容,根据老年人家庭自愿选择,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改造项目应以施工类为主,适量配置康复辅助器具,不得以添置一般性家具代替适老化改造,确实需要的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解决。

1.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2.室内行走便利。实施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人行走。

3.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4.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加强老年人安全监护。

5.辅助器具适配。适配与无障碍改造有关的辅具器材等,适应居家生活。

三、改造工作程序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由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细化工作流程,确定改造对象家庭申请条件,按照任务分配、评估设计、改造实施、项目验收的流程实施。

1.任务分配。乡镇(街道)对老年人能力评估筛选出的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中失能及部分失能人员,困难人员中部分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由老年人家庭提出改造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县民政局审核认定对象,将对象进行公示。适老化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以及已列入同类型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予改造。

2.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由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改造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需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评估设计与改造实施可以是同一改造服务机构。县民政局组织中标单位开展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见附件4),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后,由县民政局审批。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

3.项目验收。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同步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专业验收机构不得与改造服务机构为同一家单位(或同一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做到对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验收结果作为费用结算和补贴的依据,改造资金应区分产品费用和改造安装费用,不得将改造安装费用充抵进入产品费。老年人家庭与改造服务机构签署设施维护和安全使用协议,质量维护期不低于2年。乡镇(街道)要做到逐户实地验收,县民政局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资金保障

本次家庭适老化改造补助经费标准为平均每户10000元/户。改造低于10000元/户标准的家庭按实结算,超过10000元/户的超过部分由改造家庭自负。

五、相关要求

1.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人员筛查确定,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落实,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各项工作推进、协调。主动协调解决矛盾困难,坚持实地督导,直接到点到户督促检查,积极支持和指导第三方组织的工作。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分级督查,确保居家适老化工作稳步推进。

2.加快部署推进。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选择,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对于提升居家养老质量,释放新兴消费、培育经济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9月底前完成75%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11月底100%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3.加强宣传督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果宣传,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每月一督、每季通报。宣扬典型案例和优秀改造企业,依法依规查处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如期完成。

附件:1.桐庐县2024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配表.pdf

2.桐庐县放弃居家适老化改造声明.pdf

3.桐庐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pdf

4.桐庐县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pdf

5.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产品推荐清单.pdf

桐庐县民政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0日

桐民〔2024〕119号桐庐县民政局 桐庐县财政局关于实施桐庐县养老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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