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0/2024-126114 发布机构城南街道 发布日期2024-11-20 14:08:03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城南办〔2024〕21号 关联文件
关于印发城南街道高品质“美丽100”攻坚行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访问次数:

各行政村、经联社:

《城南街道高品质“美丽100”攻坚行动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4日

城南街道高品质“美丽100”攻坚行动考核办法

按照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坚持以点带面,全域推进,着力推动美丽本底精致精美、美丽示范出彩出圈、美丽经济做强做优,持续擦亮“潇洒桐庐郡、中国最美县”品牌,为奋力打造全县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全域高品质美丽标杆示范地贡献更多城南力量,根据县“美丽100”攻坚行动具体要求,结合城南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内容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分组

本办法按照街道实际情况针对农村片区按照两两pk的形式开展,具体分组:

第一组:(1)仁智村pk金牛村;(2)金东村pk石珠移民点;(3)金中村pk金溪村;(4)大丰村pk春江村;(5)金联村pk湾里村。

第二组:大联、东兴、上杭、中杭、下轮、乔林、新建、兰田拆迁区块(按要求完成下派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但不进行排名)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检查形式和频次

考核形式:街道大美丽办负责日常通报、统筹汇总考核等工作,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村庄环境实地检查和考核打分并报送街道大美丽办。

检查频次:每月4次检查,以暗访形式为主,兼顾其他灵活方式检查,具体以当月检查人员实际开展为准。

四、考核内容

(一)第一组(共计100分)

包括自查自改(30分),综合评比(50分),县大美丽办督办任务(20分)。

1.自查自改(30分)

根据周考核任务量的完成情况得出周成绩,月成绩取周成绩的平均成绩,周考核任务量根据县级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1)发现问题数(10分)

每周上报10个以上点位(要求上报点位属于卫生整治难度较大问题),得10分,未完成上报任务数扣3分。

(2)问题点位整改完成情况(20分)

辖区自查点位问题按照整改完成情况(10分)和反馈时间得分(10分)计分,其中点位全部整改完成的得10分,反馈时间按照报送后3天内完成整改反馈的得10分,超出5天反馈的得7分,拒绝反馈的不得分。

2.综合评比(50分)

(1)村庄环境质量和分类处置(40分)

依据县大美丽办督查要求、《关于印发<2024年城南街道“清洁城南、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城南办〔2024〕4号)文件要求,围绕“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河湖美”四美目标,主要检查内容是村容村貌、日常保洁、庭院卫生、垃圾分类等4大块内容,其中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折分各占比50%。

(2)信息报送(10分)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报表、工作信息、动态的,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3.县大美丽办督办任务(20分)

根据县大美丽办移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进行扣分。

4.正、负面清单

对先进举措经验和特色亮点工作被县以上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县级以上主要媒体正面报道的晋级。

五、结果运用

1.月度考核通报抄送街道班子领导及各村社。

2.考核结果运用及奖励机制。每月开展排名考核,各pk组胜出的村该月度奖励5000元,年终与2024年垃圾分类等补助资金一起兑现,同时月度考核成绩取平均分纳入村社年终综合考核予以运用。

附件:1.城南街道环境整改内容及标准

          2.2024年生活小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分表

          3.“清洁城南”现场检查评分表

附件1

城南街道环境整改内容及标准

序号

内容

类型

备注

1

村容村貌

主要入村口:村庄主要出入口及周边建筑整洁美观无堆积物

2

道路及两侧:路面平整无明显破损、坑洼、脏乱积水、牛皮癣等

3

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清洁整齐,杂物堆放整齐,无乱扔乱倒垃圾

4

人行道及绿化带:维护良好,无堆积物、丢弃垃圾杂草等

5

污水处理:按要求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无污水满溢、积水现象

6

河塘沟渠:水域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无污水排漏

7

田园菜地:无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等

8

垃圾分类:设施标识正确、设置规范、垃圾定点投放、清运及时

9

秸秆禁烧:秸秆回收管理有序,农村田园、山地等无秸秆焚烧现象

10

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到位、村庄内外、空地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11

基础设施

村委大楼、文化礼堂及周围:公共区域整洁有序,无滞留垃圾等

12

农贸市场(菜摊):摊位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垃圾及时清运等

13

农村公厕:达到“三有四无”要求,卫生良好,无乱贴乱画

14

公共设施: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消防设施、体育设施等

15

公共秩序

村民建房物料堆放有序、无占道施工、无建筑废弃物

16

各类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接、废弃线杆等影响安全现象

17

无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现象

附件2

2024年生活小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检查评分表

村社:                          小区(自然村):                      

序号

项目

考核

内容

扣分标准

问题

数量

扣分

1

分类设施(40分)

分类设施设置

1.分类投放点未配齐四类垃圾投放设施的,每处扣 15 分;

2.发现杂色桶的,每处扣 5 分;

3.未对误时投放方式进行说明的,每处扣 5 分;

4.分类设施无法正常启用的,每处扣 5 分;

5.分类设施过于陈旧、褪色、破损的,每处扣 3 分;

6.分类设施脏污或地面油污的,每处扣 2 分。

再生资源站点

1.再生资源站点未设置的或挪作他用的,扣 10 分;

2.共用的再生资源站点未设置在公共区域,覆盖距离、户数不达标的,扣 10 分

3.站点面积未达要求的,扣 10 分;

4.站点内管理制度、兑换价目表、回收单位及人员等信息公示不全的,扣 5 分

5.再生资源站点位指引不准确、过期与实际位置不符的,扣5 分;

6.站点运营时间未达标的,扣 3 分;

7.站点台账记录不全的,扣 3 分;

8.站点环境卫生情况差的,扣 3 分。

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

1.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未设置,未公布收运方式的,扣 10 分;

2.临时堆放点未规范设置围挡的,扣 5 分;

3.临时堆放点地面未硬化的,扣 5 分;

4.特殊垃圾临时堆放点未分区或混投的,扣10 分;

5.临时堆放点杂乱,环境卫生差的,扣 5 分;

6.临时堆放点挪作他用的,扣 10 分;

7.临时堆放点未设置告示牌的,扣 5 分;

8.告示牌信息(清运单位、责任人电话、清运频次、清运时间)公示不全的,每类扣 1分

2

分类质量(40分)

垃圾分类准确

1.分类质量不合格的,扣 40 分;

2.存在轻微混投的,每处扣 5 分;

3.存在混投现象的,每处扣 10 分;

4.未开展“定时定点”的,扣 20 分。

3

分类辅导(10分)

分类指示牌设置

1.未设置或遮挡分类指示牌的,扣 5 分;

2.指示牌公示信息(各类垃圾投放点位置、投放方式,专管员信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位置,大件等(特殊垃圾)投放方式、联系电话)不到位的,每类扣 1 分;

3.指示牌存在破损、脏污的,每处扣 1 分;

4.分类宣传标识样式、颜色错误的,每处扣 2 分;

专管员配置

5.未按要求设置专管员,扣 5 分;

6.专管员不具备开展分类工作能力,扣 3 分;

7.发现现场二次分拣的,扣 5 分;

定时定点

8.“定时定点”小区投放时段无人值守的,扣 5 分;

9.“定时定点”小区非投放时段未及时撤桶的,扣 3 分;

10.非投放时间存在垃圾包的,每处扣 5 分

4

分类清运(10分)

垃圾清运及时

集置点

1.集置点垃圾桶清运后摆放杂乱的,每处扣 4 分;

2.垃圾超过桶身,无法合盖的,每处扣 4 分;

3.垃圾未及时清运,堆积的,每处扣 4 分;

4.特殊垃圾未及时清运,堆积的,每处扣 3 分;

5.堆放高度超过围挡的,扣 2 分;

6.集置点环境卫生情况差的,扣 5 分。

合计扣分  

检查日期:

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3

“清洁城南”现场检查评分表

暗访时间:                            暗访地点:

检查项目

评  分  标  准

存 在 问 题

扣分情况

环卫设施

建设维护(20分)

垃圾桶无破损、桶身洁净并加盖,垃圾桶(池)周围无垃圾(10分);村内和路边无露天粪坑(缸)、简易棚厕(3分);公共厕所全天候开放并有专人管理,制度上墙,卫生良好,无明显灰尘、污迹、积垢,做到基本无臭味,化粪池符合无害化标准(7分)。

村容村貌

(40分)

村辖区内主次干道沿路无堆积建筑垃圾、无明显影响观瞻的破败建筑物(10分);村辖区内废品收购场所实行封闭式经营,废品堆放整齐,从事废品收购人员居住场所周边卫生整洁(6分);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及村中心区块无堆积物(8分),无明显牛皮癣、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挂晒(2分);村民建房物料堆放有序,无占道施工、无建筑废弃物(6分);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占道阻碍交通(2分);村内无暴露禽畜粪便堆积,无污水满溢、积水现象(6分)。

日常保洁

(30分)

实行每天保洁,路面、空地无明显滞留垃圾,路边无堆积垃圾(10分);人行道及绿化带内无堆积物、丢弃垃圾、杂草(4分);村内菜摊整洁,垃圾清运及时,不占道经营,有防蝇、防尘设施(2分);河道(溪、沟、渠、塘、库)等水域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无明显障碍物(8分);垃圾清运及时,垃圾填埋场所沿途无散落垃圾,垃圾填埋处理及时,无孳生蚊蝇(6分)。

庭院卫生

(10分)

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村民庭院清洁整齐,房前屋后无卫生死角,杂物堆放整齐,无乱扔乱倒垃圾果皮(8分);村内各类大小农家乐周边卫生整洁,无污水外溢(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