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27/2024-125714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10:20:45 |
统一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
文件编号 | - | 关联文件 |
![]() ![]() ![]() ![]() ![]() ![]() |
关于面向全局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察的通知
访问次数: |
为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结合局工作实际,决定面向全局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察,检查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学习成效,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督察开展时间
2024年6月3日起
二、督察范围
所有镇(街)中队所在执法队支部、局机关支部、市容环卫保障中心支部、执法队支部。
三、督查内容
1.部署必查。重点看全县各级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部署启动工作是否在4月19日前完成,要有会议记录等材料。
2.计划必有。重点看各地各单位及下属支部是否制定学习计划,要有支部学习计划。
3.主题党日必学。重点看各级党组织是否结合主题党日开展《条例》解读和交流研讨,是否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微视频等,要有组织生活记录本等材料。
4.讲好专题纪律党课情况。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讲1次纪律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也要讲1次纪律党课,在5月中下旬完成。
5.有序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结合实际就近就便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6.所有镇(街)中队所在执法队支部参与镇(街)党委组织的党纪学习教育情况。
7.其他县党纪学习教育专班要求掌握的内容。
四、督查方式
由局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采取实地考察、访谈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调研,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随机抽选的党员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提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问题,并检查台账资料。
五、相关要求
督查结果将纳入月度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