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5/2024-125710 发布机构县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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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桐庐县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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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20〕5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4〕54号)、《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杭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24〕2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办理2025年度桐庐县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少儿医保:本县户籍,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非本县户籍,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且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内职工医保的中小学生,以及在本县居住、其父母一方已参加杭州市内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满3年的学龄前儿童。

(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本县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本县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参(续)保资格审核

(一)需要进行资格审核的人员

1.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少年儿童不用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非本县户籍的少儿还须提供其与在杭州市内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一方的关系证明。

2.18周岁以上的本县户籍学生及年满6周岁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非本县户籍学生,需重新申请办理少儿医保参(续)保手续,提供学校的学籍证明。

3.非本县户籍少儿因父母原关联一方职工医保已停保、学籍信息无法共享获取等原因需重新做参保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提供其与在杭州市内参加职工医保的父母新关联一方的关系证明、在本县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

4.符合免缴条件的人员,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外,还应按规定提供相关免缴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若以上证件信息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到的,参保人员在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不需要再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二)资格审核地址

桐庐县内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县内农村商业银行医银合作网点;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滨江支行;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

(三)续保人员

符合续保条件的人员,可直接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中任一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三、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个人缴费标准

1.少儿医保:个人每年缴纳330元(含长期护理保险30元,下同)。

2.其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每年缴纳630元。

3.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民政、残联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本县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和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费以银行批量代扣代缴为主,倡导支付宝、微信、浙里办APP等线上便捷式缴费:

1.银行批扣方式:已办理银行委托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应及时将足额资金存入委托扣缴账户中,以确保扣款成功。未办理银行委托扣缴事宜的,可至就近银行(详见第3点)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委托扣缴事宜。

2.线上缴费方式:

(1)通过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自助缴费;

(2)通过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

(3)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社保费缴纳”,进行自助缴费;

其中,浙江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后(“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专区,点击进入“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可通过线上缴费渠道(支付宝、微信和浙里办APP),使用“我帮他人缴”或“共济账户代缴”模块,选择由家庭共济账户为近亲属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3.线下缴费方式:缴费人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银行卡至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缴费人可就近至下列银行办理签约缴费事宜:桐庐农商银行所有网点、中国工商银行桐庐滨江支行。

四、其他

(一)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桐庐县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办理2025年度桐庐县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期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完成参(续)保及缴费。

参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12393

城乡保费征缴咨询电话:12366

特此通告

桐庐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