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4-00461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24 08:46:54
统一编号ATLD01-2024-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办〔2024〕2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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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4”》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桐庐县关心关爱企业家 助企强企增活力“春风2024”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关心关爱企业家的鲜明导向,全力营造亲商爱商尊商护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特制定本政策。

1.深化融资畅通工程。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企业使用政府转贷基金,当日完成全部转贷流程的,不收取占用费。(责任部门:县建发集团、县财政局)

2.建立信用关爱机制。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做好信用管理、信用风险防范、信用修复等工作。积极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统一使用杭州市企业信用联动监管平台办理信用修复业务,实现信用修复“一次不跑,全流程网办”“一处申请,全平台修复”。(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各相关部门)

3.关爱企业家身心健康。鼓励企业利用闲置空间打造嵌入式体育场地,实施健身器材订单式配送。优化资金保障,确保企业家体育健身基金、“新生代”企业家培训、企业·家平台的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经信局、县工商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4.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积极推行无事不扰的精准执法。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对企业发生的清单内轻微违法行为,符合各部门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运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

5.优化产业项目代办服务。为县级及以上企业投资重点项目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做优做实“标准地+”要素配置,确保企业开工无忧。对新投入5000万元至1亿元的、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提供高质效报建开工服务(拿地开工45天内和60天内)的牵头中介,分档分类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跑出企业拿地开工“加速度”,助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6.开展商会工作经费补助和奖励。给予新组建的省外桐庐商会一次性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服务企业和招商引资等作用明显的优秀商会和良好商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财政局)

7.颁发“春风卡”。对上年度地方综合贡献前100强的企业,按贡献度排名分别颁发金、银、铜“春风卡”,其企业负责人或员工当年可按规定享受人才推荐、教育、医疗、停车、景点门票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税务局、县文旅集团]

8.开展企业暖心活动。强化资金保障,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联盟,组建6个专项服务组,为成长型小微企业提供税务、创业、科技、人才、金融、法律等菜单式服务。设立税企直联点,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智能化、个性化的精准推送服务,强化问题快速收集、快速反馈,实现2个工作日内响应纳税人诉求。(责任单位: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

9.加大企业招聘补贴力度。对参加由县级主管部门举办的省内外人才及劳务协作招聘等活动的企业,给予相关费用全额补助。鼓励企业扩大生产带动就业,对2024年月均参保人数较上年度净增10人(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新增部分一次性10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0.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上线“桐易办”惠企政策服务平台,集成优化企业政策匹配、精准送达,建立“免申即享”政策清单,依托“浙里办”“浙政钉”用户端口,畅通政策申报兑现通道,加快政策“线上兑”“马上兑”。(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11.加强县内产业链对接。推动县内企业、国企及院校在产业、人才、创新方面的协同联动。加强本地产品推荐力度,力争更多企业产品入选省市优质产品目录。鼓励县属国企开展产业对接活动,每年至少举办活动5场次以上、县内参与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本文件自2024年3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建立政策评估机制,期间可根据政策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降本减负政策按上级最新文件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本政策由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实施和解读,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落实情况纳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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