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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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表一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 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 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 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 算一宗行政处罚, 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如“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 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 计入明 确类别的行政处罚, 如“处罚款, 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 罚款,(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 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 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 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 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 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 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 时间以申请日期为 准。 表四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 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 1. “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 1 个检查对象, 有完整、详细 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 1 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 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 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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