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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招标书
经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小额公共交易领导小组批准,现就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设计验收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设计验收 | 1项 | 11.5 |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
承包商的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的服务范围应包括:森林勘测设计等林业相关法人单位。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设计验收。
2、工作要求: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完成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进行设计验收,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和在浙江省林业空间管理系统落地上图。桐庐县2023年度森林抚育面积8200亩。
3、完成时间: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设计,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
4、付款方式:在验收全部完成并落地上图提交书面资料后,经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验收合格,开具完税发票结帐。
5、项目中标后具体约定详见双方正式合同。
三、项目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报价文件、技术文件等三部分组成并密封盖公章,一式三份。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2023年 9月 8 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及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到桐庐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402室(春江西路滨江大厦804),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9月8日9时30分在桐庐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春江西路滨江大厦808),供应商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四)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投标过程和投标结果提出异议。
(五)采购单位:桐庐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陈东明 联系电话:13588844516
四、评标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得分和报价相同的并列;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最高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1.5万元,超过投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3、评分办法见下表:共100分,依据下表依据打分,本次评标评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计算分值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桐庐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设计、验收招标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细则) | 参 标 公 司 | |||
1 | 人员配备(10分) | 项目负责人职称满分3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3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评审时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参与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构成分满分7分:以投标公司在职人员计算,1人1分,最多不超过7分。(评审时提供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保清单并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2 | 供应商业绩(15分) | 投标供应商2018年以来在杭州市范围内承担过森林抚育项目设计或监理、验收的,每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提供项目合同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3 | 供应商荣誉(3分) | 投标供应商2018年以来获得省市及以上林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林业软件著作证明或ISO等相关认证的,每一项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
4 | 进度、质量 保证措施 (20分)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质量保证和补救措施内容完整、充实,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5-20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质量保证和补救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但有所欠缺的得10-14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质量保证和补救措施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或发现有明显套用其他项目的内容等的得5-9分; 4.未提供或内容与本项目偏离较多的得0-5分。 |
5 | 技术路线及 实施方案 (15分) | 1.投标人项目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客观、合理、完整,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所提出的工作思路清晰、判断准确,总体方案中分析和阐述的角度新颖的得10-15分; 2.投标人项目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较普通,基本满足招标要求,所提出的工作思路能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总体方案中分析和阐述有所欠缺的得6-9分; 3.投标人项目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粗糙、不甚合理,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难以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总体方案中分析和阐述内容不完整的得3-5分; 4.未提供或内容与本项目偏离较多的得0-2分。 | |||||||
6 | 本地化服务 (10分) | 在桐庐县设有公司、分公司(注册地址在桐庐县范围内)得10分,在浙江省内其它地区得5分,浙江省外不得分,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 | |||||||
7 | 设备情况 (4分) | 设备投入情况(4分): 横向比较打分,得0-4分 | |||||||
8 | 标书质量 (3分) | 编排合理、美观,无错别字,装订规范,比较打分得0-3分。 | |||||||
9 | 价格分 |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 |||||||
10 | 合 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