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7/2023-119211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8-21 10: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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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共享村居”试点,桐庐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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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研究确定全市5个区、县(市)为市“共享村居”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期限为2023年7月—2025年7月),桐庐位列其中。

近年来,桐庐县在闲置农房盘活上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先后开展下山集聚“两置换” 和空心村招引项目,在下山集聚工程中,全县共766农户开展了置换活动;招引空心村项目101个,吸纳社会资金16.32亿元,振兴60余个凋蔽空心村。同时一体推进“农房盘活+民宿发展”,至2023年7月全县累计培育民宿经营户844家、精品民宿154家、民宿集聚村23个,年营收规模达5亿元。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巩固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户财产性收入,根据《浙江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实施方案》,桐庐充分把握试点机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工作,主要举措如下:

一、摸清家底,多途径开展农村闲置资源收储

1.一户多宅回收

对一户多宅其中部分有发展民宿产业等利用价值的闲置房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以收购。收购时,按照房屋评估价值对户主进行补偿,补偿总额不得高于房屋拆除后出售可利用材料的收入。对于非法农户房屋(一户多宅应当拆除的)处置难问题,出台“四个是否”(是否历史建筑、是否有特色风格、是否名人故居、是否与村庄风貌协调)评估机制,符合条件收归村集体所有。

2.退出机制完善

农户根据自愿原则,向村集体申请,自愿放弃宅基地相关权益,经村集体同意后以实物、货币等形式给予补偿,包括暂时退出(退出使用权保留资格权)、永久退出(同时退出使用权和资格权)等不同方式。

3.资源管理统一

资源管理实行“三统一”,即由村集体统一收储、统一修缮、统一招商,提升资源开发利用绩效。村集体采取优先异址安排宅基地、按市场价补偿等措施收储资源,分批开展。最后,由村集体统一对外招商,受让方只与村集体发生租赁关系,加快项目落地、保障多方利益。

二、“共享”改革,积极探索农户居住效益最大化

1.建新安置,鼓励集体公寓置换

鼓励村集体落实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用于建造集体公寓,按成本价有偿供世居户等群体使用,世居户等群体可通过调剂置换的方式将居住的旧房置换集体公寓,并按照评估价抵扣有偿使用费,旧房归村集体所有。

2.共享宅基地,探索“一地两宅”新模式

针对村民建房需求与建设用地指标短缺之间的矛盾,探索农房空间立体发展模式。针对世居户、无房户等特殊群体,通过有偿使用等模式,以叠拼的形式共用一个宅基地,相比集体公寓(公寓楼)空间使用体验更佳,相比一地一宅(独栋房)空间使用效能更好。

三、产业联动,深化以服务为核心的盘活模式

1.深化配套服务

建立闲置农房盘活配套服务运行机制,将村集体未分配到户的土地和山林作为附属的配套服务,可供投资商(户)使用,实现农村住、种等全方面体验,提升民宿的竞争力。

2.深化办证服务

汇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办事服务,做到业务在线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农家乐(民宿)开办事项后,组织乡镇部门联合验收。

3.深化金融服务

依托线上数字乡村平台,与银行沟通合作,加入金融服务模块,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灵活,申贷渠道的持续畅通。

4.深化技能服务

统筹用好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省级农民教育实训基地、田间学校、乡镇(街道)成人技术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引导民宿农家乐经营业主、农民等群体参加创业经营技能培训,重点发展民宿管理、菜品制作、糕点制作等经营业主热衷的领域,提高经营业主的创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