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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01号)文件精神,并参考杭州市本级粮食收购政策,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将2023年桐庐县粮食收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继续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2023年我县生产的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7元、130元、133元、135元,自2023年新小麦、稻谷上市起执行,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50公斤2元掌握,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增扣量按《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执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最低收购保护价敞开收购县内种植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和稻谷。鼓励、引导多元市场收购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价格随行就市,优粮优价。
二、继续实行“订单粮食”政府奖补政策
为进一步防范自然风险和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继续开展“订单粮食”及“五优联动”工作,在种粮农民留足口粮、饲料用粮等自留用粮基础上,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小麦订单按不高于250公斤/亩、晚稻谷订单按不高于450公斤/亩执行,订单粮食收购量允许按订单合同数上下20%的浮动。
对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符合国家储备粮标准的小麦、稻谷(国标三等及以上,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下同),每50公斤小麦、早籼稻谷给予30元政府奖补,每50公斤中晚籼稻、粳稻谷给予25元政府奖补;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的等内小麦、稻谷不享受政府奖补;卫生指标超标的小麦不享受政府奖补,卫生指标超标的稻谷按上述标准的80%执行。政府奖补资金由县财政保障,单独拨付,按实结算。
三、继续实施粮食烘干费用补贴政策
对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签订“订单粮食”的县内种粮单位,在订单范围内按实际交售数量给予每50公斤4元的烘干费用补贴。鼓励种粮农民配置除杂设备和交售“净粮”。对杂质高于国家质量标准的小麦、稻谷,可以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帮助整理,不收取整理费用。
四、继续发放订单粮食预购定金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上年度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农发行提供贷款,县财政按照“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给予贴息,鼓励农户多种粮、多售粮。
桐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桐庐县财政局
桐庐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桐庐县支行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