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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的节能减排工作,现制定2023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
1.浙江环益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桐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3.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4.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今麦郎饮品(杭州)有限公司
6.浙江华博电力有限公司
7.杭州金慧达集团有限公司
8.杭州红狮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杭州富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二、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要求
1.各相关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分解落实到辖区内各有关企业,并督促企业明确时间节点,尽快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确保完成今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
2.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企业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在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可行性分析后和中/高费方案实施前的时间节点,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规范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真实性、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审查的过程。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企业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后,对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绩效、清洁生产目标的实现情况及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进行综合性评定,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的过程。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将牵头对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
3.各相关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2023年9月底之前完成审核评估工作,2024年9月底前完成本次清洁生产实施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 桐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3日
关于公布2023年度桐庐县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