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陇西生活文化馆工棚临时用地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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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本项临时用地经有权机关批准,现准予临时使用土地,特发此书。
本批准书一式两份,且在颁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期间有效。
用地单位名称 | 杭州归谷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名称 | 陇西生活文化馆工棚临时用地 | |||
批准用地机关 |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批准文号 | 桐规划资源临建字〔2023〕8号 | |||
批准用地面积 | 1.05亩 | 其中耕地面积 | 0 | |
土地坐落 | 钟山乡陇西村 | |||
批准用途 | 工棚 | |||
批准的用地期限 | 2023年7月18日-2025年7月17日 | |||
复垦(绿)措施 | 恢复土地原样 | 缴纳土地复垦预存费用(万元) | 5.25 | |
批准日期 | 2023年7月18日 | |||
备 注: 1、由临时用地申请主体自行承担和落实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 2、严禁在该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 3、临时用地期满后,用地单位需及时恢复土地原样,并在期满一年内办理地块验收。 4、临时用地使用者应在项目显著位置悬挂临时用地告示牌。 5、违法举报电话:0571-58506920 |
抄送:钟山乡人民政府
填发机关: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填发日期: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