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4/2023-03480 发布机构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09 14:57:23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教〔2033〕19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桐庐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文字版)
访问次数:

日前,桐庐县教育局等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桐庐县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行动计划》中的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行动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省市为推动特殊教育工作,相继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3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基〔2017〕1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56号)《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杭教基〔2023〕1号)等文件。

我县于2017年出台《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庐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桐政办〔2017〕50号),提出“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完善我县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等工作目标。自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县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结合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施策、促进公平、尊重差异、特教特办的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高标准推进特殊教育,到202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特互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全县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入学率95%以上,其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率分别保持在99%、96%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4%,努力将桐庐县子久学校(下称“子久学校”)建成桐庐“温暖之城”的又一张金名片。

三、《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一是拓展学段服务,健全特殊教育体系。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确保残疾儿童享受适切的教育资源的权益。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推动子久学校尽快增设学前部,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有序推进在普通幼儿园建设资源教室。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各类高中阶段学校落实接收残疾学生责任,,按规范要求办好子久学校职业高中教育。逐步扩展特殊教育服务,有序推进将注意力缺陷多动综合征、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残疾儿童纳入融合教育服务范围的工作。探索重度多重残疾儿童入校学习的服务机制和模式。

二是推进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质。设立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导工作制度,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与教研部门协作,以教研为载体积极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开展,依托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学校,建设乡镇(街道)和学校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逐步实现卫星班学段链建设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子久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加强资源共享与整合。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质量。支持职业技术学校与子久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技能实训基地,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深化改革服务,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推动融合教育课程建设,提高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课程的适宜性,加强个性化教育教学服务。深化与医疗康复结合,健全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医康教结合管理机制,深化学校与医疗、康复机构等的合作,推动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

四是提升支持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巩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将特殊教育相关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按规定落实15年基础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适当拓宽生均公用经费用途。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积极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足配齐特教师资队伍。健全研训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融合教育教师培训,打造融合教育种子教师队伍。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四、《行动计划》的重点推进项目有哪些?

一、特殊教育学校强校项目

1. 2023年,我县子久学校增设学前部,完成学前至高中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

2. 到2025年,完善子久学校职业高中部的职业教育课程,打造1-2个品牌特色专业。

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项目

3. 开展资源教室建设工程,2023年有需要的义务教育学校资源教室配备率达到100%,学前段和高中段学校应建尽建、需建尽建。

4. 大力推进县乡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每年建设2-3个,到2025年实现地区中心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三、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优化项目

5. 健全由县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卫健、财政等多部门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标准,送教上门安置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降低,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比例控制在5%以内。

四、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6. 建立特殊教育名师培养机制。启动特殊教育名师培养工程,建立1个融合教育名师工作室,培养5-10名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种子教师”。

五、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7. 鼓励职业技术学校与子久学校合作建设残疾学生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到2025年,完成子久学校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五、《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需要哪些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将办好特殊教育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及院校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督导评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和日常督导,不断提升子久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我县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行动计划》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行动计划》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桐庐县教育局;

解读人:桐庐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忠华,联系电话:0571-64218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