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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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为保持防空警报良好的战备状态,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定于2023年5月12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43分,在全县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与信号 (一)防灾信号 1.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防灾信号 防灾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二遍,时间三分钟。 2.10时10分至10时14分试鸣防灾解除信号 防灾解除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四分钟。 (二)防空警报信号 1.10时20分至10时23分试鸣预先警报 预先警报信号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三分钟。 2.10时30分至10时33分试鸣空袭警报 空袭警报信号为: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三分钟。 3.10时40分至10时43分试鸣解除警报 解除警报信号为:连续鸣响,时间三分钟。 二、有关事项 本次警报试鸣由县国动办(人防办)统一组织各防空警报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在警报试鸣期间,望全县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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