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3-0313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5-24 16:02:33
统一编号ATLD00-2023-00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3〕31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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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1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落实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3年,抓好省市重点项目34个、县重点项目112个,完成省市重点项目投资88.15亿元以上、完成县重点项目投资150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力争达到13%以上。

1.强化有效投资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6.1亿元。其中,用于县属学校、公立医院、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资金0.7亿元,城市路网、市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3亿元,农业、水利、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资金1.8亿元,以及05、16省道等交通补贴0.3亿元。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力争专项债、金融工具储备需求23亿元以上,实际发行金额13亿元以上;力争企业债核准12亿元,发行19亿元;积极争取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防洪排涝等领域的中央预算内资金。

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年新增建设用地3000亩,争取报省以上独立选址项目用地1783亩,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指标奖励400亩。做好市级重大产业项目申报,争取市级统筹用地指标。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

4.加强用能要素保障。2023年,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政策,完成开发区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外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5.支持重点领域投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也要管项目”的要求,细化推进产业园区与项目标准地打造、先进制造业、农文旅产业、低效用地整治、政府投资开工项目、社会投资竣工投产项目、标准厂房建设运营、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开发区专项等9项攻坚。实现交通投资动能转换,加快推进S310奉化至桐庐公路窄溪至麻蓬段改建工程(原23省道)等项目建设。狠抓制造业投资,开发区全年建设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力争全年制造业投资增长40%。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大盘,优化经营性用地结构和出让时序,加快已出让用地项目开工,计划2023年全县出让产业用地1500亩。

6.支持县属国企做大做强。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支持县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依托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2023年力争完成投资74亿元以上,鼓励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7.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加强向上对接,积极争取省市投资“赛马”激励,开展“扩大有效投资 推进重大项目”比学赶超活动,开展专项竞赛和综合竞赛,对得分排名靠前的单位在工作经费补助、行政奖励名额推荐等方面予以激励。建立县级统筹项目调度机制,开展重点工程及要素保障单月协调调度,研究协调项目前期、开工、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点解决项目审批和要素保障等方面的诉求和困难。

二、科技创新政策 (由县科技局牵头实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高能级创新平台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优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以科技创新厚植动能制胜未来。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49%,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7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实现技术交易额7亿元。

8.强化科技创新财政资金保障。保持县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县本级每年新增财力的15%以上用于科技投入。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80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支持创新主体培育4000万元,激励加大研发投入3000万元,鼓励发明创造、品牌建设1000万元等,安排8000万元支持人才引育。

9.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增量扩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风险池基金贷款等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按年度贷款LPR利率的50%予以贴息。重组扩容科技风险池基金,年放贷款额8000万元左右,并给予贷款企业担保费和利息额补助。深化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未来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10.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优化科技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西湖明珠工程”等人才计划,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海外智力等。鼓励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支持申报省级高层次人才“编制池”。落实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3日办结制度。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桐创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资助、三年最高1000万元银行贷款按LPR的100%贴息扶持、三年最高500㎡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11.推进研发机构体系建设。聚焦招引培育“一重点产业一高能级研发机构”,对认定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按省级相关要求予以配套;对认定为省、市、县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经年度绩效评价给予年最高10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县飞地研发中心的,给予10万元奖励,经年度绩效评价给予年最高20万元的补助;企业建设海外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的,按省、市要求予以配套。

12.加速科技成果在桐转化。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建设,引导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按省、市要求给予配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头部优势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技术支撑,上下游企业协同”的创新联合体,通过省、市级备案的,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支持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给予牵头企业年最高50万元补助;拓展高校院所列入县创新载体,鼓励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开展科技合作,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县产业化,按实际支付额的30%给予补助,年补助最高80万元。

13.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税收优惠等各项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14.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研发后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的,对增量部分按15%补助,年最高200万元。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对基础部分研发费用给予按1%补助,年最高50万元。实施“科技初创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给予最高140万元奖励。

15.打造县域众创孵化生态。探索支持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孵化成果转化园”链式孵化培育生态,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备案(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经市级绩效评价优秀或良好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孵化成果转化园的,给予50万元奖励,经绩效评价给予年最高100万元补助,园区内企业被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园区15万元奖励。

16.实施科技惠农富民工程。深化实施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持续推进“科技强农”行动,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机制,每年县财政安排150万元,实施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示范推广。

三、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经信局牵头实施)

围绕“6个一流杭州”要求,全面深化“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系列变革性实践,全力打好经济翻身仗,在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中展现头雁风采,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城市范例。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亩均税收达30万元/亩。

17.强化制造业发展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75亿元。其中,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6000万元;支持企业梯度培育、提升企业竞争力资金1000万元;建设“未来工厂”、实施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动工业物联网平台创新发展、历史经典产业传承等资金1000万元;在符合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前提下,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安排“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标准厂房建设等。

18.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建立并运营规模1亿元的桐庐县拟上市企业政府产业基金(凤凰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放大功能,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投资,支持五大产业生态圈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与科技成果转化、“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与发展。完善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机制,强化产业基金直投项目管理,加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进一步完善产业基金投资尽职免责机制。积极对接省、市各类产业基金投资我县实体经济。

19.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2023年加大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融资支持。推动上市企业发挥融资渠道作用,投资一批高端制造业项目。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加大并购重组力度,鼓励包括保险资金在内的资金依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落实桐庐县《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和《加快企业上市和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培育更多头部、高市值制造业上市公司。

20.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3年,全县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占比不低于35%,确保县级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积极支持五大产业生态圈产业链重点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加快做地收储进度,为链主企业和产业链核心配套企业预留发展空间。

21.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应方式。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符合“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实行混合产业供地,在园区范围内支持以工业为主(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的“工业+科研”“工业+公用设施”“工业+商服”等混合产业用地出让,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未用土地流转盘活,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 25%以上的出让土地,可以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2.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快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23年全县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1600亩,其中工业低效用地1000亩以上,盘活的存量土地应向园区集聚。推动园区外工业用地置换入园,因空间集聚需要异地置换工业用地的,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可按“不高于原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原则进行土地协议置换;确因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土地面积的,以招拍挂方式精准供应。鼓励通过属地政府统一建设的产业用房进行“以房换地”。支持提升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加快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推动工业设备上楼。积极引导县级国有企业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力度,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五大产业生态圈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低效工业用地收回收购后,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应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幢、层作为最小分割单元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0平方米,办理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不结算土地出让价款,推动产业空间保障方式由“供地”向“供地”“供楼”并举转变。

23.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紧紧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深入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县”三大战略,进一步促进人才集聚和作用发挥,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新增以企业紧缺实用人才为主的人才类别,系统形成A-F类的市级目录和G1-G2-G3类的县级目录认定框架,分类施策。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对首次在桐购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首付补贴)。在桐未购房的人才及大学应届毕业生,相应给予租房补贴。在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就医、出行等方面进行支持。加大对人才培育、青年人才来桐就业创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全年技能培训10000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3000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200人以上;开展浙江工匠、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领军人才(团队)选拔推荐工作。全年选拔推荐20人(个)高技能领军人才(团队);推进校企业合作,通过优化专业设置等措施,推进桐庐企业与在桐学校深度合作,为我县产业发展培养一线技术人才。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启动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重点平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构建具有桐庐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2023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6%以上。

24.强化现代服务业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县域商业体系、金融服务、文旅体融合发展等方面,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5500万元。其中,支持现代商贸业、软件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政策资金3300万元,支持企业上市和地方金融发展政策资金1500万元,支持文旅体产业发展政策资金700万元。

25.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加快建设迎春商务区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优先推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优先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积极建设快递科技产业集聚区、花园式总部、富春山居·诗路文化带、天溪湖微度假集聚区等县级服务业重点平台。

26.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重大企业培育库,培育认定一批“星级”总部企业、物流标杆企业等,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支持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首台(套)产品、“浙江制造精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

27.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新增以企业紧缺实用人才为主的人才分类,授权服务业十强企业、行业领跑十佳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人才自主认定,并按规定享受人才政策。对全球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

28.支持信息软件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动基础软件、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平台等业态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数字服务产业。对列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500万元补助经费。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等项目。积极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办税流程。

29.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和资金要素。鼓励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用地申请使用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的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鼓励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废弃矿山等开发旅游项目。鼓励各类文艺院团、演出制作与演出中介机构等参与旅游景区演艺项目。择优认定优秀文化产业项目及文创人才实施的文化产业项目,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市场主体推出“夜演、夜游、夜娱、夜读”等夜间文化旅游消费产品和活动。对积极开展旅游宣传推广、开拓客源市场、引进会议会展活动的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

30.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与浙商证券开展战略合作,建立并运营规模1亿元的凤凰产业基金,加大对企业上市的资金支持和信用背书。建设“浙江共富板”,加强对优质企业的指导,加快企业上市培育进度。高质量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力争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2家。助推君山融资担保公司和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合作运营,实现我县在政府性融资担保领域业务零突破。开展“金融百日融资融智助企”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

五、建设杭州西郊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县政策(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构建杭州西郊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总目标,统筹当前和长远、发展和安全、重大项目建设和亚运交通运输保障,加快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的开路先锋。

31.强化交通建设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桐庐交通高质量发展,围绕现代公路、水路、铁路、场站建设,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5亿元。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和中央车购税资金,全力申报省市重点项目支持,重点支持S310奉化至桐庐公路窄溪至麻蓬段改建工程和窄溪大桥改建工程建设。

32.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纡困政策。以交通物流专项贷款为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融资需求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以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向本县交通物流贷款专项再贷款所支持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

33.便利货运车船通行。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审验”、车辆“三检合一”及其他便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办理效率。通过打击渔船碍航捕捞、过闸船舶不诚信申报吃水等违法行为,减少碍航水上交通事故对船舶过闸效率的影响。合理利用排门山锚地进行二次调度,优化富春江船闸闸室档位设施,不断提升精细化调度水平,力争平均待闸时间缩短至24小时(极端天气除外)。

34.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落实取消两年一次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机制,落实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

35.加快出台海铁、海河联动补助政策。参照市交通运输部门补助政策,结合本地管理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海河联运高质量发展。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县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恢复向好。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和利用外资,加大外贸主体培育,积极抢订单拓市场。2023年,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稳中有进,实际使用外资2.3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

36.强化内外贸发展财政资金保障。聚焦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县财政 2023 年预算安排不少于4300万元用于支持外贸发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商、新电商、利用外资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

37.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等政策。全年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开展“车展进企”巡展、2023年汽车消费展、“桐庐味道”寻味市集等促消费活动。对限上商超、行业协会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给予经费补助。

38.提升消费新能级。鼓励新电商企业开展公益助农活动,组织申报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项目,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打造新型消费场景,推动夜经济集聚区培育。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示范项目建设。 

39.多措并举稳外贸。实施“百企千人”拓市场行动,支持外贸企业组团外出参展抢订单,全年安排100万元用于机票补助;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国际展会,给予一定展位费补贴;对针织、制笔等传统产业协会或联盟组织企业赴境外考察或开展营销活动,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对上年自营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由政府统一安排联合投保,按其当年支付保费的100%给予补助。组织企业申报中央和省级进口贴息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40.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跨境电商专项培育资金,用于组织跨境电商培训活动和鼓励企业参加社会化培训。支持企业申报省、市级公共海外仓,对企业设立公共海外仓给予一定补助;对企业建设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进出口供应链系统平台的给予一定奖励。

4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实施《桐庐县“全员全域招商年”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九大招商引资工作组,建立分级评审、协调推进、晾绩赛马等机制,构建全员招商和专业推进的大招商格局。开展境内外专题招商活动,建立中介招商渠道,聘请各类招商顾问,策划生成项目信息。落实省市招商引资和吸引外资的专项政策举措,加大招大引强和对外开放力度。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2.强化城乡统筹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和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县财政2023年安排预算3.12亿元。其中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非粮化整治后提升改造资金1.3亿元,支持未来乡村建设、共富引领带建设、特色村建设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等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2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安全、菜篮子工程、农业灾害救助、农业“双强”、数字农业等高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资金0.8亿元。

4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推桐庐县君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运营,力争2023年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担保余额突破1000万元,累计为中小微企业节省担保费10万元,全年开展担保业务量超2亿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平均担保费率降至0.8%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

44.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稳妥有序推进我县1个首批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23年,全县完成垦造耕地4000亩以上。

45.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0.16万亩,改造提升省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0.9913万亩,新创建省级绿色农田项目1个、0.2586万亩。实施市级高标准农田(含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1个、0.5万亩,市级财政亩均补助2000元。拟申报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1个、0.2万亩,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推进农田基础设施整县域改造提升,计划分两批改造提升1万亩,其中第一批改造提升6759.16亩,目前已完成立项。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

46.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总部经济。发展休闲农业,支持“农业+”产业融合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业产业园。2023年,新建农事服务中心2个,建设数字农场1家,数字化农业产业园1家,智能化育苗中心1个。持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创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7.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落实省市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订单奖励、最低收购价、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和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土地流转,稳步提高粮食适度规模生产水平,积极发展大豆等旱杂粮种植,县级安排1500万元以上用于稻麦和旱粮、油菜规模种粮补助。加大粮食种植科技示范力度,建设省市级粮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区12个,组织开展水稻高产示范方竞赛,对前6名给予奖励。加大对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安排800万元以上对统一安排提供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粮食生产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补贴。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在实行全省完全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对单季稻(晚稻)增加市级农业主体综合险每亩200—400元,保障额度提高到每亩1400—1800元。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计划,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保障水稻、小麦等优质种源供应,确保全县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

48.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2023年,启动建设省级1条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富示范带项目、第十一批1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重点村保护利用项目、第三批3个省级未来乡村。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新启动建设市级特色村4个、未来乡村3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10个,打造未来乡村共富引领带2条。建设美丽经济协同发展示范村15个,启动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深入实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房800宗以上,培育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事体验等产业,村集体组织经营性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2500万元以上。

49.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大力推广新型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对发展稻田多功能生态综合种养新模式且面积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1500元。贯彻落实种业振兴计划,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保障水稻、小麦等优质种源供应,确保全县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70%以上。省市县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40人次以上,县财政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给予15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并落实科技特派员保险与往返路费补贴。制定现代农业产业首席专家引聘机制,实施“一产业一首席一团队”方案,以水果(钟山蜜梨)、茶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做深做强产业链。开展丘陵山区适用机械引进推广,实施杭州市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推动土地规模流转和生态低碳建设。

50.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新创业。推动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双创”金融等扶持政策在“三农”领域落实。2023年培育320名“农创客”,出台“农创客”专项扶持政策。推进“农创客”组织体系建设,成立桐庐县“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开展“农创客”专题培训,评选县级十佳“农创客”。组建县“农创客”导师团队,遴选政策、技术、财务、法务和党务等方面专家,为“农创客”创新创业开展指导服务;组织县级各大国有平台,为“农创客”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51.推动产业平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提升开发区发展能级,聚焦聚力发展5大主导产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积极发挥产业基金招商,推进政府重大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特色小镇省政府验收命名,支持特色小镇创建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特色小镇项目建设。结合青山区块有机更新和磁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推进,推动创建杭州市磁性材料“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园区,通过“做强链主企业、拓展产业空间、推进精准招商、建设创新载体、完善公共服务、用好产业基金”等措施,构建特色产业园梯度培育体系。

52.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11个,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推进分水镇千年古城试点,城南街道、钟山乡、百江镇等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试点建设工作,谋划实施一批历史遗存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全面提升县域公共服务质量,加快推动与市级三甲医院合作办医,建成启用县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开展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全力推进学军中学桐庐学校建设,实现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扩容和均衡化布局。贯彻落实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完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3.强化民生政策财政资金保障。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5.18亿元。其中,用于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弱有所扶、就业致富等群体的补助资金7902万元,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新改规范化卫生室、健康体检等医疗惠民资金2.05亿元,教育高质量提升工程资金1.59亿元,道路改造提升、打造县城停车“一张网”、公交站点更新等交通出行优化资金4076万元,食品安全、增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安装智慧电梯系统等安全保障资金2288万元,公租房(廉租房)补贴及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加装电梯、安装燃气管线和创成“三强三好”小区等住房改善资金1074万元,基础设施养护、老旧水网、管网改造,农村污水处理和农贸市场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补短资金60万元。

54.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及时调整全县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推进高质量就业及就近就业,迭代升级桐庐人才网,强化与“共桐富裕”就业码的有效结合,2023年全年建成县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50个,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3000人以上。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上级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按照省市要求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55.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支持推进“学在桐庐”品牌打造。加强教育设施建设,突出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新一轮校园布局规划,加快杭州学军中学桐庐学校、新城中心学校、新城幼儿园等校园工程建设,新增学位1575个以上;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持续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高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提质培优”、特殊教育“精准关爱”等工程,不断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和义务教育教共体建设,打造覆盖幼儿园至高中的全学段高品质教育体系。

56.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县第一人民医院迁建、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根据省加强医疗救治能力的任务要求,新建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床位20张。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完成健康体检12.85万人。加快基层医疗机构硬件提档升级,推进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站)10家,实现规范化村卫生室(站)建设全覆盖。围绕亚运保障,精心做好赛事运行准备,全域推进“三圈三级”病媒生物防制。

57.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2023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11 个、31栋。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桐庐县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85%,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新建社区服务综合体5家。

58.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制定《桐庐县临时救助办法》,提升临时救助“救急难”实效;根据市民政局调标文件,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14500元以上;实现村社“助联体”(服务点)覆盖率100%;加强困难家庭走访,探访关爱率达100%;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推动村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加快发展慈善信托,2023年慈善信托备案资金突破300万元。

上述8个领域政策县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24.975亿元。各领域政策县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全县上下合力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自2023年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政策条件除标明具体计算期限外,均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