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2022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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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飞地研发中心运营能力,根据《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桐科〔2022〕10号),经研究,决定组织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以下简称:“飞地研发中心”)年度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22年6月前已认定有飞地研发中心的在桐企业,且申报前1年内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申报材料
向县科技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含申报承诺)。
2.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开发人员及薪金明细、科研场地平面图、专用科研设备明细。
3.上年度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成果明细;上年度促成申报主体获得的知识产权明细。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
2.书面申报: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至县科技局合作科(联系人:陈建龙;联系电话:0571—89545770;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6楼1617室)。
3. 监督电话: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电话:64218776
四、评审程序
经初审、专家评审、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绩效评价结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绩效评价申报表(2022版).doc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