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3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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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博物馆,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2〕47号)文件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文(2023)2号)文件,收到省财政厅下达转移支付“2023年度浙江省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共计292万元。经研究,现将该资金分配给你们,请按程序拨付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附件:2023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2023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 备注 |
桐庐县博物馆 | 深澳建筑群之棣萼堂保护工程 | 72.5 | |
深澳建筑群之资善堂保护工程 | 57.5 | ||
深澳建筑群之听彝堂工程 | 50.5 | ||
深澳建筑群之孝思堂工程 | 21.5 | ||
桐庐县富春江镇石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石舍古建筑群之精义堂保护工程 | 90 | |
共计 | 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