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构建多跨协同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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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锚定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目标,直面监管执法不协同等问题,打好制度重塑、流程再造等组合拳,构建多跨协同、高效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以制度协同为根本,加强监管和执法有机融合。创新出台理顺监管与执法运行机制等意见,明确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分类执法监管、受理移送等机制,被列入全省50大制度成果之一。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明晰行政监管与综合执法职责边界,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效率,制定《桐庐县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联络机制、案件移送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业务交流机制,构建全流程管理闭环。 二是以队伍协同为保障,构建县乡一体指挥体系。县级层面,成立首个县级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组建“1+4”执法队伍(即综合执法和市监、交运、卫健、环保4支专业执法队)。镇街层面,在综合执法力量全域下沉的基础上,按派驻和联络模式,推动专业执法队伍力量下沉,并结合实际多形式整合实现物理融合、集中办公。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派驻中队管理使用的三条意见》,规范乡镇一支队伍使用、管理。 三是以业务协同为抓手,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深化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搭建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等载体,运用劝导警示、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加强砂场石材、校外培训等重难点领域协作,推进联合监管执法、争议分级协调、监管处罚无缝衔接。2022年办理新领域案件459起,比划转前翻一番,其中34起案件为杭州市首案,21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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