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3-121012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27 17:35:40
统一编号ATLD00-2023-001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3〕79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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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桐庐县行政区域内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其他镇的建成区以及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

二、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范围(详见附件)

(一)桐君街道。

东至杭新公路桐君山脚,南至富春江、富春路中国石化桐庐加油站,西至洋塘路洋塘车站、桥北路金色港湾小区,北至泰鑫路,区域面积3.85平方公里。

(二)城南街道。

东至梅林路(不含),南至G25长深高速,西至春江西路与环城南路交叉口,北至富春江,区域面积21.42平方公里。

(三)凤川街道。

区域一:东至大源溪,南至G25长深高速、桐常线,西至梅林路,北至富春江,区域面积20.54平方公里。

区域二:东至大源溪,南至柴雅线帕尔玩具厂,西至桐常线、环镇西路,北至G25长深高速,区域面积2.73平方公里。

(四)旧县街道。

东至分水江,南至庙山湾,西至旧县村农田,北至旧县溪,区域面积0.38平方公里。

(五)分水镇。

东至S208省道与妙笔路交叉口,南至S302省道、分水江,西至S302省道与天英路交叉口,北至S208省道桐庐县分水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江滨路水岸名都小区,区域面积5.81平方公里。

(六)横村镇。

区域一:东至S208省道,南至S208省道尖山脚,西至分水江,北至S208省道桐庐宏基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区域面积4.26平方公里。

区域二:东至分水江,南至牛岩坞地块,西至龙腾路,北至横宅线,区域面积3.76平方公里。

(七)江南镇。

区域一:东至赵家浦,南至雅莲路珑首玲珑、江南商会大厦,西至站西路(桐庐东站),北至富春江,区域面积3.26平方公里。

区域二(深澳村):东至横屏线应家溪,南至孝思堂,西至深澳村委会(不含),北至江南古村落游客集散中心,区域面积0.36平方公里。

区域三(荻浦村):东至荻浦中心大道,南至杭黄铁路,西至获羊线与320国道交叉口,北至320国道与横屏线交叉口,区域面积0.38平方公里。

区域四:桐常线(凤川街道—深澳村段),区域面积0.053平方公里。

区域五:窄珠线(江南商会大厦—珠山村段),区域面积0.18平方公里。

区域六:石彰线(石阜村—彰坞村段),区域面积0.11平方公里。

(八)富春江镇。

东至富春江,南至七里泷大街与七芝线交叉口,西至浙富路、学士路,北至320国道、G25长深高速、清渚江,区域面积3.3平方公里。

(九)瑶琳镇。

区域一:东至桐庐县毕浦中学,南至S208省道,西至天峒山口,北至垂云通天河景区,区域面积0.39平方公里。

区域二:东至焦山,南至分水江,西至马术中心,北至S208省道,区域面积1.25平方公里。

区域三:东至姚村与沈村分界处,南至瑶桃线天马水暖建材店,西至皇甫村和平自然村金潭埠组,北至分水江,区域面积1.63平方公里。

(十)百江镇。

东至百江小学,南至天子路百江变电所,西至公园山路,北至S302省道,区域面积0.46平方公里。

三、上述城市化管理区域仅适用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

四、本通告自2024年1月25日起执行。

附件:桐庐县城市化管理区域示意图

附件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