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2/2023-120174 发布机构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11-07 16:16:14
统一编号ATLD21-2023-00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失效
文件编号桐商〔2023〕23号 关联文件
2023年“爱上桐庐”汽车消费季促销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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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标

根据杭州市稳外贸稳外资促销费攻坚行动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汽车消费季奖补支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发放一轮汽车消费券,拉动我县汽车消费,实现社零指标快速提升。另外安排在11月初配合消费券活动组织开展金秋汽车消费展,营造汽车消费氛围。本次活动计划发放汽车消费券450万元,力争实现汽车销售额2亿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12月31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三、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消费者(个人)到我县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和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新车(7座以下),可根据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下同)享受分档补贴,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标准如下:

购买10万元(含)-20万元以内车辆,补贴2000元;

购买20万元(含)-30万元以内车辆,补贴4000元;

购买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活动期间在桐庐县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个人。

2.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4年1月31日

五、申报资料

1.申报信息汇总表(含购车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账号、开票时间、发票号、车架号、车型、购车价格、厂商指导价等信息);

2.购车合同(须有合同号或编号,包含合同签订日期、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完整车架号、车辆型号、车辆价格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3.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机动车行驶证;

6.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

以上购车人申报资料由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收集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六、操作流程

此次购车补贴资金池根据2023年前三季度汽车销售企业销售额等因素进行分配。购车消费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帮助申报,补贴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领。

1.提交信息。消费者在购车合同签订后,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汽车经销企业在收到消费者资料后予以审核,并将上述信息提交至“亲清在线”平台进行申报。

注:购车合同签订日期(或线上订单日期)、发票日期须在10月23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驶证登记时间须在10月23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

2.审核信息。县商务局对已申报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核对,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3.资金发放。“亲清在线”平台将相应补贴资金打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银行账户。

七、附则

1.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2.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购车补贴。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3.购车合同的签订时间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均需在2023年10月23日(含)以后;此时间之前已签订订单、合同或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签订单、合同或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4.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汽车经销企业要严把材料审核关,对购车合同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汽车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方案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6.县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7.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8.本次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桐庐县商务局    

2023年11月3日

2023年“爱上桐庐”汽车消费季促销活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