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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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我县水利部河流名录内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
联系人: 陈小康 联系电话: 0571-5856711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春江西路滨江大厦(邮编:311500)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