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18/2023-120461 | 发布机构 | 县林水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14:28:20 |
统一编号 | ATLD74-2023-0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有效 |
文件编号 | 桐林水〔2023〕197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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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桐庐县森林防火期(禁火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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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浙林办防〔2023〕17 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桐庐县森林防火期(禁火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桐庐县森林防火期(禁火期)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