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0/2023-120420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23 17:31:1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桐司〔2023〕9号 关联文件
关于明确桐庐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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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统计方法调整, 省统计局从2021年起不再公布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解决法律援助补贴基本劳务费中日平均工资标准问题,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明确法律援助补贴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浙财行〔2023〕14号)的文件内容,日平均工资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除以年工作日确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6号),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工作日为250天。据此,2023年桐庐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执行的平均日工资为357元,以后年度以此类推,不再另行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桐庐县司法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明确桐庐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