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6/2023-120366 发布机构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日期2023-11-21 16:27:04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文物〔2023〕6号 关联文件
关于公布桐庐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通知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和杭州市园文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普登录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经县文物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复核,现公布《桐庐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附件: 桐庐县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名录.docx 

桐庐县文物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