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3-120044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30 09:39:44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3〕64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桐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政策解读(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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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领域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殡葬工作要求,减轻群众办丧事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基本丧葬权益,扩大惠民殡葬受益的范围,制定出台《桐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

二、总体原则

1.坚持为民爱民

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逝有所安,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2.坚持均等普惠

向困难群众倾斜,进一步推进民政事业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发展,形成全域一体、全面提升、全民富裕的均衡图景。

3.坚持改革创新

以数字化改革为总抓手,着力破除民政工作突出矛盾和关键堵点,率先推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对标先进、全国领先、提供示范的创新图景。

三、常见问题

1.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免费对象有哪些?

答:三类人员属于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免费对象。一是桐庐户籍城乡居民,在县外死亡的桐庐户籍城乡居民也包含在内;二是在桐大专院校全日制非桐庐籍的学生、驻桐部队现役军人;三是与在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2.问:免费服务项目有哪些?

答:免费服务项目包括六个项目。

一是在桐庐县范围内使用殡葬专用车辆免费接运遗体至殡仪馆。

二是在殡仪馆使用封闭式冷藏冰柜免费存放遗体,期限3天以内。

三是使用普通火化炉免费火化遗体。

四是骨灰免费入葬、寄存。骨灰免费入葬限排门山公墓指定区域;骨灰盒寄存期限1年以内,限符合条件的免费对象且使用木质骨灰盒,不提供琉璃、陶瓷、玻璃等易碎容器寄存。

五是在殡仪馆免费租用普通守灵室,期限3天以内。

六是在殡仪馆免费使用指定骨灰盒,骨灰盒不抵扣、不折现。

需要注意,殡葬基本服务的免费项目由桐庐县殡仪馆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但超过上述项目外的选择性服务仍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

3.问:免费服务项目怎么申请?

答:分属不同类型的免费对象均由经办人携带相应材料到桐庐县殡仪馆提出申请。

桐庐户籍城乡居民死亡后,死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作为经办人凭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直接向桐庐县殡仪馆提出申请。

在桐庐县境外死亡的桐庐户籍人员,由经办人在逝者火化后2个月内,携火化地的火化证明和费用清单、费用发票、银行账户信息到桐庐县殡仪馆提出申请。可报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应减免项目发票金额低于本县减免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报销;应减免项目发票金额高于本县减免标准的,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本县减免额度),同时提供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逝者为在浙江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的非桐庐户籍学生,经办人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驻浙江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逝者为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在浙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按规定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桐庐县殡仪馆对上述材料核准后,按规定给予办理免费手续。

4.问:《桐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桐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桐政发〔2010〕127号)同时废止。

5.桐庐县范围外接运遗体如何收费?

答:根据《杭州市殡葬管理条例》要求,遗体接运必须使用殡葬专用车辆,根据《关于调整桐庐县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桐价〔2018〕41号文件,桐庐县范围外按5元/公里进行收费。

6.如:桐庐籍老人王某某在桐庐县殡仪馆封闭式冷藏冰柜存放一星期,如何收费?

答:使用封闭式冷藏冰柜存放遗体可享受3天免费。根据《关于调整桐庐县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桐价〔2018〕41号文件,需支付4天冷藏费用,按168元/天收费。

7.选择使用非普通火化炉(拣灰炉)火化遗体如何收费?

答:根据《关于调整桐庐县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桐价〔2018〕41号文件,拣灰炉火化收费标准为1200元/具,免费对象可抵扣普通火化炉收费金额330元/具,实际支付金额为870元/具。

四、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桐庐县民政局

解读人:雷启迪(桐庐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571-8954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