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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发布日期:2023-10-27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2023年3月份,桐庐县人社局接到胡某峰等人投诉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后对案件进行了调查,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潜波确认拖欠胡某峰、程某生等12人工资334466元。桐庐县人社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于2023年6月6日向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胡某峰、程某生等12人工资334466元。

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仍未支付胡某峰、程某生等12人工资334466元,桐庐县人社局将浙江思旭环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潜波列入欠薪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