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4/2023-00104 发布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3-01-05 15:04:01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有效
文件编号桐退役军人局发〔2022〕5号 关联文件
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走访关爱和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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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健全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制度,推动我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走访关爱和帮扶援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聚焦打造“两个先行”县域标杆,切实将此次走访慰问工作作为增强与服务对象感情联系、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荣誉感的重要抓手,促进工作全面提质增效,营造拥军优属浓厚氛围,扎实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2023年1月上旬开始,1月20日前完成。

三、走访对象

依托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走访”活动,走访对象主要包括7类:一是边海防艰苦地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家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二是2022年度获得省、市、县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表彰奖励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三是军队离退休干部,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四是烈士遗属、重病残疾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落实,重病残疾退役军人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五是县级机关(含离退休)、企事业各单位(不含离退休)困难退役军人由本单位走访慰问;其他困难退役军人(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统一走访慰问外),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六是80周岁以上高龄退役军人,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七是辖区内其他现役、退役军人家庭,由各村(社区)负责落实。

三、走访形式

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开展“大走访”,结合年画发放工作,采取入户走访、电话短信、视频网络等形式进行全覆盖走访慰问,原则上不组织集中座谈。

四、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大走访”,重点完成以下4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节日期间双拥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同时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见微信公众号“桐庐退役军人”10月1日发布内容);二是加强帮扶援助,摸清《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细则》(桐退役军人局发〔2022〕12号)中生活援助对象(低保、低边退役军人)底数,年后一并上报申请表。三是按照《关于做好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桐退役军人局发〔2022〕30号),结合走访慰问一并开展领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普查工作。四是利用建档立卡系统,按照户籍归属地(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的退役军人由本单位发放),做好年画发放工作。

五、有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各级各部门要统筹资源力量、落实主体责任,对走访关爱对象、资金物资保障、帮扶援助方式等作出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主动过问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把好事办好办实。同时可以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共同参与拥军服务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日前将情况总结(图片、视频)和慰问情况统计表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