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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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现就《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展开后评估工作,并就上述文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即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傅丹华
联系电话:0571-85865293、18814848158
电子邮箱:zjfudanhua@163.com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