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桐庐县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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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桐庐县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桐庐县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庐县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