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码”赋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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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高风险状态人员赋红码

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包括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其他须纳入红码管理的人员“健康码”赋红码。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应在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医治或隔离观察;对其他红码人员,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红码人员出行,应“点对点”运送,并全程严格封闭管理。

(二)对中风险状态人员赋黄码。

对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正在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的人员,其他须纳入黄码管理的人员“健康码”赋黄码。

黄码人员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省内各地在落实重点行业人员核酸检测要求时,对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可临时“健康码”赋黄码督促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应自动转为绿码。

(三)对低风险状态人员赋绿码。对赋红码、黄码以外的人员“健康码”赋绿码。除实施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须控制活动范围外,绿码人员一般不限制出行或活动。

(四)涉疫地区人员可赋红码或黄码。涉疫地区人员,由省疫情防控办依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要求,经综合研判后,动态调整范围。出现疫情严重态势的地区或场所,经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评估、省疫情防控办同意,可对有涉疫相关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纳入红码或黄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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