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速递 | 政策直达24

  发布日期: 2022- 06- 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
发布日期: 2022- 06-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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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



01

发文单位

财政部、税务总局

政策名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

重点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02

发文单位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政策名称

《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2〕103号

▶重点内容

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运用储备等多种手段,加强供需调节,促进价格平稳运行。加强大宗商品现货和期货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允许在6个月内补缴。制定出台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等政策措施。

03

▶发文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政策名称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融资担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9号)

▶重点内容

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引领作用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加大对“三农”及《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建立的“现代产业体系”中“5+3”重点产业的增信支持服务力度。拓宽“双保”(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融资服务范围,对地方贡献突出的企业实行“见贷即保”的批量担保模式。为优质民营企业发债、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提供增信支持。组建后的杭州市融资担保集团要发挥在政策性担保业务领域的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市和区、县(市)政策性担保业务协同机制,引导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序开展业务。

04

▶发文单位

杭州市司法局

▶政策名称

《杭州市司法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杭司〔2022〕42号)

▶重点内容

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

适用情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首次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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