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23/2022-117433 发布机构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16:19:05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应急〔2022〕11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版)
访问次数: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2.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二、清理范围

我局2021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件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结果

经清理,确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号

清理结果

1

《桐庐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桐应急〔2019〕26号

废止

四、制定文件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桐庐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桐庐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利华

联系电话:58567191

桐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