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补助资金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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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合联建设的实施意见》(桐供〔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供销总社(县农合联执委会)验收组检查核实,分水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并达到规定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6月15日-22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58569118 附件: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补助资金表 桐庐县供销合作总社 桐庐县农合联执委会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乡镇农合联为农服务中心补助资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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