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5月特殊对象补助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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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予发放2022年5月特殊对象补助金63594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金
根据《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1〕176 号)》,现予发放2022年5月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金及调标补发资金48130元。
二、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厅发〔2021〕34号)》精神,现予发放2022年5月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8720元。
三、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补助金
根据《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厅发〔2021〕34号)》精神,现予发放2022年5月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补助金6744元。
四、资金渠道
补助金由县财政承担,每月初发放到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附件:1.桐庐县2022年5月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汇总表
2.桐庐县2022年5月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汇总表
3.桐庐县2022年5月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补助金发放清单
桐庐县民政局 桐庐县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