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63/2022-116532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4-28 09:19:27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市监〔2022〕19号 关联文件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桐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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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交流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根据《关于加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的通知》(浙市监食检〔202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桐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构架

(一)机构名称

桐庐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

(二)人员组成

主  任:梁世君

副主任:张倩瑶、黄志强、沈嘉莹

成  员:吴  捷、董柳青、周  静、姚金燕、邵剑萍

综治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作,办公室设在桐庐县检验检测中心,张倩瑶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捷为专职人员,董柳青、周静、姚金燕、邵剑萍为兼职人员。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交流等相关工作。

2.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开展风险信息监测,承担风险隐患产生原因、监测方法、整改措施等专业调研工作。

3.配合市局开展实施专项风险监测任务,梳理县级隐患清单,运用专业研究结果强化监管靶向。

4.组织全县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活动,管理辖区风险监测站点,推进风险预警数字化项目。

5.配合省中心、杭州市分中心开展相关风险预警交流活动。

6.做好上级部署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体系是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转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监管各业务条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常态化、全方位开展风险监测、预警、交流活动,提升我县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水平。

(二)落实保障措施。围绕人员力量、工作经费、技术支撑、机制制度等方面,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落实保障措施。县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组织人事科要加强人员力量调配和保障;财务资产科要加强工作经费落实和保障;食品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三)强化督查推动。综治中心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根据省局“周提醒、月通报、季督查”的考核评价制度,做好各项工作。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