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和《桐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转让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公示稿202203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