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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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和《桐庐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 附件1:《桐庐县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实行“人地对应”的实施办法》实施后评估报告.pdf 桐庐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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