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13/2022-121314 发布机构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12-08 09:50:29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 关联文件
2022年度桐庐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选拔工作启动
访问次数:

准备申报我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请注意啦,今年度的选拔工作已经启动,来看看相关的申报事项吧:

选拔名额

2022年度选拔重点资助培养人选不超过10名,第一层次培养人选不超过5名,第二层次培养人选不超过20名,第三层次培养人选不超过200名。

申报平台

桐庐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

选拔范围和对象

培养人选在全县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尤其注重从快递物流、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新基建、先进装备制造、时尚制造、医疗器械、生命健康、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商务、都市农业等“十四五”期间我县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员中选拔,并关注县重点企业创新团队中的核心成员,承担县级以上重大项目、课题的核心研究人员以及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群体。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选拔范围。

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培养人选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身体健康,具备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刻苦钻研、开拓创新的精神,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具体条件如下:

(1)重点资助。曾入选本轮“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层次,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理论基础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有很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学术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发展潜力。

(2)第一层次。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在本学科领域内,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本行业(学科)现状和发展方向。有较强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和团队核心带动作用,曾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市级以上重点课题、项目研究工作;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发明创造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或在本行业的技术(学术)创新处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该层次一般每个主管责任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

(3)第二层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掌握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了解本行业(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科研、技术创新能力,县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研究主要承担或参与者;或取得县级以上的科研(学术)成果奖励;或在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成绩显著。

(4)第三层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是单位的技术骨干。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县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参与者。

2.优先条件

近五年来获得以下成果的人员,根据贡献程度优先推荐到各个相应层次:

(1)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包括宣传文化领域),获得杭州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工业生产领域,获得杭州市科学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在农业技术领域,获得浙江省农业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2)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域,获得浙江省教学成果奖、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

(3)在医疗卫生领域,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三等奖及以上、浙江省中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4)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领域,获得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主要完成人。

(5)获得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选拔报送流程

1.个人、单位申报

申请对象所在单位在申报系统界面注册账号并归口到相应主管部门(企业归口到所属乡镇、街道或平台,事业单位归口到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在“人才培养计划选拔”模块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单位审核申报人材料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网上点击报送材料,并将《桐庐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以及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一并报送至归口主管部门审核(于12月11日前完成)。

2.受理初审

主管部门通过分配账号登录申报管理系统,对所辖单位报送的材料和人选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把关,核查无误的,确定的推荐人选在征求单位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完成网上审核推荐操作,并将《桐庐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和《桐庐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统一报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君山英才服务站(于12月21日前完成)。

3.综合评审

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资助培养人选、一、二、三层次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重点资助培养人选、一、二层次推荐人选组织县内外同行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审定公布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入选人选名单进行审定后公布。

所需材料

1.《桐庐县“51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系统上传单位盖章PDF版本。

2.相关附件材料(应原件扫描后上传,反映2017年至2022年期间取得的主要业绩)

⑴身份证,应注明“仅用于2022年桐庐县511申报”字样。

⑵学历、学位证书。

⑶社保证明或事业单位聘任合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可上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人员上传参保证明。

⑷职称证书(具有职称证书的人员提供)。

⑸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证明,上传创新平台载体、学术技术组织等的任(兼)职文件或聘书(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的人员提供)。

⑹荣誉称号,上传专业技术类荣誉称号或综合性荣誉称号(具有荣誉称号的人员提供)。

⑺重要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具有重要专业技术成果奖励的人员提供)。

⑻专利、标准,上传专利证书,主持或参与制定的标准(具有专利、标准的人员提供)。

⑼承担的科研(基金)项目证明材料(具有科研(基金)项目的人员提供)。

⑽代表性著作、论文证明材料(具有代表性著作、论文的人员提供)。

⑾个人纳税证明。

联系人:县人力社保局田春晖、胡蓉

联系电话:64217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