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小额工程专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2- 12-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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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意见》、《杭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制度政策供给,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构建“创新开放、融合共享、供需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新格局,结合我县政府小额工程投资项目“联合中介+”全过程咨询服务改革试点探索,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为导向,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和全省数字化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在县乡小额投资项目中,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组织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工程师及其团队在勘察设计、造价管控、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代建监理、竣工运维等服务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为探索实践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和国际通行的建筑师负责制提供桐庐样本。

(二)主要任务及目标

以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为目标,充分发挥专业工程师及其团队在工程设计、建设、运维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在全县政府、国企和有政府补助的三农投资小额项目中,率先开展以10年以上合同质保、专业工程师信用承诺、数字化应用平台有效约束的“小额工程专业工程师负责制”(以下简称:小额专师负责制)。任务目标:一年内全县覆盖、二年内省市推广,2025年前实现全国示范。

二、定义与内涵

(一)小额专师负责制的定义。本方案所称小额专师负责制是指:以专业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管理团队,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合同约定,对已通过慎重决策的小额投资项目(达到初设概算深度),开展以“工程设计使用期”为信用承诺的全过程智力(含管理)服务,最终将满足市场化合法交易的产权提交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

(二)专业工程师及其团队的定义。本方案所称专业工程师(以下简称小额专师)是指:具备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代理、施工监理等任意一项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放宽至55周岁),具备独立牵头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能力,满足“个人职业+项目质量安全”保险条件,并对所实施的工程建设产品履行全使用期负责的人。所称的团队是指:经小额专师根据个人工作需要自行选聘,为其在报批报建、设计及优化、勘察测量、代理采购、监理验收、运维查勘、数据统计、评先创优等方面提供支撑的个人或机构,团队提交的成果需经小额专师签字确认,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数字化应用平台。本方案所涉的数字化应用平台,是由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招管办)联合县级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共同开发,关联省市县乡四级服务、审批、监管、执法应用系统,由小额专师依据项目全过程管理需要,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等进行工作协同的专业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小额专师系统。

三、范围及内容

(一)试点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房屋建筑(含农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乡村公路(含桥梁、隧道)、地质灾害、小型水利(水务)、农田改造、土地复垦、园林绿化、文物、能源、消防公用设施等专业工程,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市政公用管线迁改、标准地打造等综合工程,涉县及以上资金补助的农业、农村、农民投资项目等。

(二)服务内容。小额专师及其团队服务范围至少包括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采购、施工管理(含监理)、运营维护以及项目管理等六项基本服务(具体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原则上禁止投资咨询服务团队参与到小额专师及其团队中。

四、工作流程

(一)决策立项阶段。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编制“两表一图”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设概算深度),经乡镇公权力运行平台或“县乡一体”投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立项,完成立项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储备库管理。项目储备期间,建设单位需完成“标准地”打造。

(二)公示优选阶段。储备库项目经县政府投融资决策通过后,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采购预公示7天,期间如有小额专师愿意承接,登录县中介优选系统进行方案申报与报价,出现2个及以上小额专师竞争局面的,县中介优选系统根据优选规则自动匹配前三名,并由建设单位直接选定或开展竞争性磋商。1个专师原则上可同时承接2个项目。

(三)磋商签约阶段。建设单位根据小额专师申报的方案及报价情况完成磋商和合同签订,并将形成的最终合同方案(除包括六项基本服务内容外,至少还应明确签约双方责任人及权责、设计使用期、时间节点进度、第三方保险机构、银行资金托管、收费及奖惩等)上传至中介优选系统进行备案。本阶段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施工招标准备阶段。双方合同签约后,小额专师及其团队根据合同方案开展工作,完成个人职业保险,对施工进场环境进行核验,并将督改建议和有关风险点提示,通过小额专师系统报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在完成进场环境整改,确认造价预算和标书内容后,完成总投资30%以上的项目资本金在第三方银行的资金托管。小额专师本阶段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标及管理阶段。小额专师及其团队完成施工招标后,会同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签订三方施工管理协议,并在小额专师系统、桐庐工程助手进行备案,同时完成项目的相关保险。施工建设期间,小额专师及其团队全权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合同、费用等事宜,并接受建设单位履职监管和中介优选系统的过程性评价,行业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六)竣工移交阶段。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后,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移交前,需与小额专师签订服务结算及项目运营期安全质保服务协议。原则上预留服务结算费用不少于20%(金额不少于5万元),安全质保服务协议期限不少于10年,运营期预留服务费用由第三方银行托管,按年支付。

(七)运维年报阶段。在十年运营期内,小额专师负责项目日常的问题发现和建议,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安全质保服务,并通过小额专师系统向建设单位(或业主)提交年度运维报告和安全运维风险提示,第三方托管银行根据建设单位或业主确认情况,支付年度运营服务费用。

具体工作全流程详见附件2。

五、权责义务

(一)小额专师的认定与培育。取得工程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县工程投资中介联合会(简称联合会)报备登记后,直接认定为小额专师。积极引导大学生就业创业,鼓励工程类全日制本科毕业大学生担任“专师助理”,经2年工作实践(需经2名小额专师签字确认,下同),通过联合会测试考核通过后可担任小额专师;其他专业毕业大学生担任“专师助理”经3年工作实践后,通过测试考核后转任小额专师。

(二)专师项目的收费标准。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服务内容和质保年限,按照责权对等、优质优价的原则,以工程造价比率法、人工时法两种方式计费。其中:六项基本服务可按工程预算造价比率法(8%-12%)取费;其他服务或零星服务如无相关规定的,推荐采用人工时法,费用总额控制在基本服务费的50%以内,不设奖惩。为确保责权相称,小额专师在建设决算前的报酬占比不得低于总服务费用的20%,安全质保服务期的报酬占比不得低于年度运营服务费的65%,权益在相关合同中明确。

(三)激励奖惩制。赋予小额专师及其团队在施工中标总价10%以内的设计变更自由裁量权(超过5%不可抗力的除外),并可享受此范围内(施工中标价110%)的工程建设投资节省部分,或初设概算价减去最终项目决算总价的节余部分50%的分成奖励,但最高不超过六项基本服务费基数的50%。如涉及以上两个指标超支的,按同等比例在六项基本服务费中扣除。

(四)建设单位权责。建设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工程决策(初设深度)、环境准备、融资、配合项目实施及小额专师履职监管,并在与其他咨询、施工等参建单位的合同中明确小额专师及其团队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小额专师权利有效实施。

(五)小额专师权责。作为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全过程代理责任人,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及时汇报沟通工作,依法履行现行各项法律法规,全权负责统合协调项目各阶段咨询服务和报批报建,代替建设单位对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目标负总责,执行资金拨付权、项目变更权以及项目监督权。

(六)专师所在单位权责。按照合同约定,全力配合小额专师及其团队相关工作开展,并承担单位责任。监督小额专师、建设单位的个人与项目保险的落实,并有权向小额专师及其团队追偿因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承担。

(七)联合会权责。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下,制定完善小额专师负责制的登记与准入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小额专师负责制职业保险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职业信用和风险保障能力。会同县级部门定期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每年开展一期以上小额专师职业资格测试。

六、保障措施

(一)相关部门职责。县招管办负责小额专师负责制实施方案的全过程跟踪服务、绩效评估和制度完善优化。县一站式中心负责“标准地”项目的初审和小额专师核验建议的整改督查,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试点项目的告知承诺制条件的相关证照批文核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根据项目实际落实事中事后检查监管机制,并按“信用办理、宽容审慎”原则为试点项目出具相关核验证明,如涉及法律法规约束的,按照“先核发、后备审”要求予以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探索产权登记办理手续,按照“保险保障、能简尽简”原则,协助小额专师和建设单位办理产权证明。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小额专师负责制项目产权的抵押产品与服务。其他相关单位应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和配合落实工作。

(二)数字赋能治理。小额工程专师负责制的项目管理,坚持数字赋能审批、监管、验收,原则上建设单位、行业部门、上级单位不再参与工程建设中的技术、经济等市场活动中,相关管理职能与权责全部移交小额专师及其团队。有关部门通过建设过程中关键节点的数字化登记备案情况开展治理,属地乡镇和建设单位通过网格巡查等方式,开展小额专师的日常履职评价;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数字监管、接诉即办”要求,负责对小额专师及施工队伍开展日常监管;系统平台牵头单位根据政务类中介数字监管考评办法,负责对小额专师及其团队开展多维评价并排名公示。

(三)首错免罚和容错免责。小额专师负责制试点项目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开展监管和执法。对小额专师及其团队在施工建管、竣工验收、运营管理中,出现因为过失遗漏、业务不专、统筹乏力等危害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错免罚”举措,为小额专师成长和发展营造宽松的制度环境。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因大胆创新、勇于担当出现的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履职偏差和失误,按照县委县政府容错免责情形予以认定。

本实施方案由县放管服办会同县招管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附件:1.桐庐县小额专师服务内容清单

2.专师负责制项目工作流程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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