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国有企业)和社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2- 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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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重点项目管理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项目谋划和决策程序,提高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战略规划“一张图”、资源配置“一本账”、工作推进“一盘棋”工作机制,形成谋划、决策、执行、监管的完整闭环和回路,让发展的方向更清晰、布局更合理、决策更科学、执行更高效、监管更有力、基础更扎实。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储备制度

一是建立政府性投资和社会投资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分三类:

1.实施类项目。下年度上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2.预备类项目。下年度上半年开展前期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

3.前期类项目。下年度仅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二是明确项目储备依据和范围。项目来源包括:国家、省和市、县“十四五”有关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决议性文件或工作会议纪要,经县委、县政府审定的行动计划或近期建设实施计划,以及其他可提供县委、县政府相关决策依据的投资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打造共同富裕县域标杆深入谋划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融资建设,补齐产业短板。

项目范围:政府性投资的农林水利、学校、医院等公益性项目及小微园建设、旅游开发等产业类项目,政府性投资不限制投资金额,所有需实施的项目都纳入申报范围;社会投资的制造业、研发总部、商业配套、房地产等1亿元以上项目,农文旅等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

三是规范项目储备程序。

1.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库每年5月启动编制,由发改局会同财政局、规资局、一站式服务中心商定后下发通知。

2.做好项目自审。项目单位汇总本单位储备库项目,6月15日前经本单位党委班子审议,需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和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每月月度工作计划等。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需说明投资估算是否符合项目建设控制标准。

3.加强合规性审查。项目初步汇总以后由发改局统一报送至一站式服务中心,7月15日前完成前期预把关和“多规合一”等合规性审查。

4.控制政府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应当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政府投资项目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安排编制计划,由财政局在9月15日前明确预算安排计划。国有企业需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债务风险和融资平衡方案编制计划,严防新增隐性债务。各单位申报项目超过2个的,应当按轻重缓急对项目进行排序,涉及上级政策、资金争取及产业配套的项目优先保障。

5.突出结构优化。逐年提升社会投资占比,按照社会投资占比超过70%的目标,加大制造业、农文旅、研发总部等领域项目的谋划和储备。

(二)强化项目前期研究

1.做好前期准备。对于纳入政府性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由发改局出具“项目前期联系单”。项目单位负责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研究工作,要求9月15日前完成编制,未完成可研报告编制的项目不得列入下年度实施类投资项目计划。社会投资项目需完成申请报告编制及投资协议签订,确保能在下一年度上半年完成供地程序。

2.强化技术审查。政府性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编制的可研报告,加强项目技术性审查,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经分管县领导审核同意后,于10月15日前向发改局、财政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建议。

3.落实决策评估。建立健全项目决策评估机制。评估论证作为政府决策的依据。发改局、财政局、规资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估论证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能力的中介机构开展评估论证工作,重点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资金来源及绩效、能耗、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

4.规范报批流程。11月15日前,发改局、财政局根据决策评估情况,与财政年度预算衔接平衡后,共同拟订本级政府性投资年度计划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草案。投资年度计划草案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大会等会议批准。

(三)规范项目调整程序

1.坚持实事求是。考虑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和诉求,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对确因市场变化、相关规划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允许调整,新增实施类项目需符合前期深度要求。

2.坚持统一调整。每年年中开展计划半年度调整,实施项目计划动态化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有效实施。

3.坚持执行刚性。政府性投资项目申请调整为实施类的,原则上从预备类、前期类中挑选前期工作成熟的,其余计划外项目需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依据。社会投资项目坚持退一补一,按照“一进一出”,总投资和年度计划投资接近、进出项目为同一责任单位的原则,提出个别项目调整申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发改局、规资局、财政局、林水局、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运局、文广旅体局、行政服务中心为成员的项目前期工作专班,统筹全县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国投公司、城投集团、交发集团、文旅集团、新城集团(暂名)各指派1名人员在专班挂职,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发改、财政、规划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及早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属地要围绕列入计划的项目,第一时间与项目责任单位对接,落实征迁保障计划,征迁保障工作纳入年度项目推进专项考核。住建、交运、生态环保、林水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谋划本领域的项目,并牵头开展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

(三)向上争取支持。围绕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跟着项目走,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办大事,各部门和项目申报主体要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资金和土地支持。


桐庐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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