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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实习生管理与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桐庐县党政机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办法》(县委组(2021)7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生管理,妥善做好实习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开发区引才育才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桐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从事磁性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
二、补贴对象
在桐庐县磁性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参与实习的高校在读硕士或以上研究生。
三、实习岗位及人员的确定
企业定期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实习岗位需求,由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备案后确定相关实习岗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所在高校同意,向企业提出实习岗位申请并填写《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附件1)。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对实习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择优接收。
四、实习生管理
(一)校企双方共同加强基地建设,企业充分利用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
(二)企业根据拟培养学生的专业方向及实习岗位意向,对企业导师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及工作经验综合评估后进行选拔。基地采取校企双方导师共同指导培养模式,制定学生的实习实践计划,负责学生实践、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三)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和生活安全保障,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企业不得在实习期间以任何形式向实习生收取或变相收取培训费等各种费用,不得约定违约金、押金。
(五)学生执行企业考勤制度,并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六)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定期提交实习小结并填写《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附件2),阶段性向校企双方导师汇报进展。
(七)学生实习结束后,企业组织实习生实习情况考核评价工作,出具实习鉴定意见,并做好实习学生的回访交流与跟踪工作,可根据企业内部岗位需求情况发出邀约、择优录用。
五、实习补贴及发放标准
(一)企业根据实习生学历、个人能力水平及院校背景等综合因素确定实习补助金额,负责为实习生免费提供食宿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二)桐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标准进行补贴(含食宿费,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出勤天数,按100元/天进行计算)。
(三)中国(境)外来桐实习的,实习期满后再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
六、其他
本管理办法有效期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
2.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
桐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桐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 |
附件 1:
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接收大学生实习备案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一寸照 ) | |||
学历 | 就读院校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实习岗位 | 起止时间 | 手机号码 | |||
申请人意见: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实习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才培养基地存档,一份送所在乡镇 (街道) 或主平台备案。
附件 2:
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习情况评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民 族 | 籍 贯 | ||
电 话 | 家庭地址 | ||
学历 | 就读院校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实习岗位 | 起止时间 | ||
实习内容: | |||
自我评价(可另附页): 签名: 年 月 日 | |||
导师评价: 签名: 年月 日 | |||
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评价: (实习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才培养基地存档,一份送县委组织部 (人才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