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064/2022-121470 | 发布机构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15:33:54 |
统一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效力 | ||
文件编号 | 桐退役军人局发〔2022〕8号 | 关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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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 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开展全县 1962 年出生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截止。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1962 年出生,目前户籍在桐庐县,符合 60 周岁以上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条件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不在此范围内)。
备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年龄达到 60 周岁的,一并 纳入申报范围。 (二)对 1961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出生的,未享受 60 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老年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各乡镇街道要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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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优待证申领工作,进行全面普查,如符合补助申报条件,一 并纳入申报范围。
三、相关说明事项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 1954年11月1日试行 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 岁以上(含60周岁),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 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
(二)生活补助起算时间:(1)1962年出生的符合条件经审 批通过的人员,其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待遇享受时间从实际满60周岁当月开始计算;(2)1961年12月31 日(含)以前出生的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因本人未申报或 申报材料不全,导致未享受待遇的人员,如此次符合条件审批通 过,待遇享受时间按照2022年1月1日起算。
四、申报材料
(一)《桐庐县 60 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 助审批表》(见附件)。 (二)户口簿主页、本人页以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三)退伍时落户农村,后农转非的退役士兵需要提供农转 非原始资料凭证或公安部门关于其本人农转非的证明;如本人户 口簿显示为家庭户的,需一并提供目前仍为农业户口的公安证明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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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可根据最多跑一次进行 部门间核查,申报人方便、自愿的可一并提供。
五、申报程序
登录《浙江省优抚服务应用管理平台》,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办 理审批。纸质申报资料留存乡镇街道备案。
六、申报工作要求
开展 60 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核查工作涉及退役士 兵的切身利益,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这项工作涉及人员较多,工 作量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要集中时间,将《桐庐县 60 周岁部 分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及时发放到相关退 役士兵手中,并指导他们如实填写表格、收集相关资料,退役士 兵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申报的,可由其家人代填、代交资料, 切勿漏报。 请各乡镇街道尽快落实,确保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联系,联系电话: 56980398。
附件:桐庐县60周岁部分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批表
桐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