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2年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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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桐科〔2022〕10号)有关规定,经过公开征集、资料初审、专家现场走访和评审、行政决策及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两家桐庐县飞地研发中心,名单如下:
序号 | 申报主体 | 飞地研发中心名称 |
1 | 杭州康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康基智能微创飞地研发中心 |
2 | 杭州隆硕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隆硕智能传感技术飞地研发中心 |
桐庐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