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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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为减少人员流动,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研判,桐庐县富春江镇七里泷村委旁联建房2单元、黄坡岭20幢1单元、大洋坪13幢1单元和文景公寓西区3幢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桐庐县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防控措施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高风险区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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