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M001/2022-00070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05 17:58:16
统一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效力
文件编号桐政发〔2021〕70号 关联文件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四条政策(修订)》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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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为适应经济新情况新变化,让服务业政策更具精准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原政策进行了调整修改,制定出台新政策。

二.适用对象

在本县合法经营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企业信用良好。

三.主要内容

1.新增规模企业:首次上规(限)奖励5万元;连续三年在库且正增长的 再奖励5-20万元

2.在库规模企业:年营收(年销售额)同比增量首次>200万,奖励5-20万

3.设置现代服务业综合贡献奖:给予2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4.每年评定10家“服务业十强企业”和每年评定10家“服务业行业领跑十佳企业”,分别给予表彰

5.每年评选一批优秀文化企业,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6.规(限)上法人单位已开设3家门店、且营业额同比≥10%,每净增一家连锁门店奖励3万元

7.对实施工贸分离、成立服务业独立法人且达到入规(限)标准,奖励5万元

8.首次被认定市级以上的商业特色街区,奖励10-30万元;首次被认定市级以上文化创意园区,奖励20-30万;首次被认定市级以上文化创意街区,奖励10-20万

9.融资担保机构实行风险阶梯补偿,最高补助0.75%

10.小额贷款公司投放涉农贷款、困难群体的创业贷款、其他领域小额贷款,最高补助0.4%

11.每年设立300万的金融贡献考评奖励资金

12.健康服务业企业设备投资>500万,补助8%,最高100万

13.商场超市、汽车4S店、限上餐饮单位新建投资:500-1000万,补助5%;大于1000万,补助8%,最高80万

14.专业市场(农贸市场)首次被评为二星级以上的,奖励15-50万,升级补差

解读机关:桐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倪天震(县发改局局长)

联系电话:0571-58569687